基隆麵包店遭投訴疑有蟑螂 衛生局稽查要求限期改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食安問題頻傳,不時有民眾投訴,吃到「怪怪」的異物,更令人作噁的是在食物裡面發現蟑螂。基隆市衛生局今(25)日發佈消息,表示衛生局於第一時間掌握民眾反映「朋廚麵包店有蟑螂」,並立即派員稽查,針對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項目,要求限期改善,並將進行後續複查。
有關民眾2月24日反映基隆市「朋廚麵包店有蟑螂」一案,基隆市衛生局說明,接獲訊息後,同日旋即派員至現場稽查,現場未發現有病媒,但針對作業場所垃圾桶未加蓋、食材原料未包覆等項目,已命業者限期改善,後續將進行複查,倘若複查不合格,則依法處辦。
基隆市衛生局長張賢政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若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異物,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工作,對於食品製作流程須確實管控,食品在製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他異物混入食品中,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另外,基隆百年老店「連珍糕餅店」授權冰品也驚見蟑螂,商品已下架並移送調查。近日,「連珍」授權生產的芋頭冰棒遭消費者投訴,稱冰棒內有完整蟑螂,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基隆市衛生局掌握資訊,並將此案移交產品負責廠商所在地衛生局查辦。
基隆市衛生局於2月20日透過社群媒體掌握「芋頭冰品有蟑螂」的消息,並在第一時間主動聯繫業者釐清,要求業者陳述說明,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衛生局表示,經查證該款產品的負責廠商與製造廠商分別位於台北市與台中市,已將相關資料移送至兩地衛生局查辦。
張賢政指出,食品若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異物,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工作,對於食品製作流程須確實管控,食品在製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他異物混入食品中,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照片來源:基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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