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涉貪案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疑捲入詐領助理費風波,有意參選明年高雄市長選舉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繼胞弟林岱融及員工黃麗雪、王瓊翎被高雄地院更裁羈押禁見,本來以100萬元交保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高雄地檢署26日再次搜索約談到案,檢察官偵訊後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雄院今(27)日下午開庭審理後,裁准羈押禁見。可抗告。
林岱樺的胞弟林岱融與員工黃麗雪、王瓊翎,在雄檢21日的搜索約談後,就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但被雄院裁定各以70萬及60萬元交保;雄檢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裁定發回,雄院26日開庭後,裁定羈押禁見。釋煌智在21日搜索後本被諭令100萬元交保,但在林岱融被裁准羈押禁見的同一天,雄檢再度搜索通法寺,並約談釋煌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成為林岱樺案第4位被羈押禁見的被告。
法院裁定指出,被告釋煌智經訊問後,雖否認犯行,惟卷內有相關證據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益侵占罪、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背信罪等罪)。
又被告於檢方第二次搜索時,將所使用之手機交由同寺之人員保管,該人員將之藏放在通法寺洗衣籃內;而被告於具保後仍與同案被告以電話聯繫,被告與相關共犯亦曾於2月18日相互見面,即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
審酌本案所涉金額達數百萬,而被告有前述羈押原因,以被告身為通法寺之住持及林三郎基金會之董事長,對於林岱樺助理之選用亦有相當之決定權限,認對於通法寺、基金會等本案相關之人員實具一定之影響力,尚難以具保等替代手段代替羈押,而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予以羈押,並禁止被告接見、通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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