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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 匯流新聞網

外遇慣犯獲妻原諒又心癢 小三與女兒同齡照樣上


外遇慣犯獲妻原諒又心癢 小三與女兒同齡照樣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在寺廟任職的人夫阿祥(化名),結果卻偷吃和自己女兒年齡一樣大的已婚女同事小玲(化名),2人多次前往摩鐵激戰,阿祥事後還開心傳訊小玲表示「我5年沒碰女人,突然碰到妳,好滿足」,結果事情曝光後,阿祥妻子阿霞(化名)一狀告上法院,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判2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阿霞45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霞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阿祥在32年前結婚,中間一度因阿祥外遇離婚,但不久後2人復婚,沒想到阿祥死性不改,竟又與同在宮廟服務的人妻小玲搞曖昧,從去年5月起到7月這段時間,2人經常互相關心調情,多次出遊到深夜未歸,還一起上摩鐵。


直到去年6月25日,阿祥又和小玲出遊,直至隔日凌晨返家時被小玲的丈夫撞見,阿祥當時還遭小玲丈夫拿鐮刀攻擊並打破車窗、痛毆一頓,但2人仍繼續交往,她得知阿祥再度婚外情,精神大受打擊,因此對阿祥及小玲提告求償60萬元。


阿霞並出示阿祥和小玲的訊息對話佐證,包含「房子的問題,趕快跟我講,我幫妳安排…只要一台代步車就買一台,我這邊可以拿錢出來」、「我有色無膽…就想說隔天不想來了,就想要跟妳分開,所以我才說我們去汽車旅館」、「我看到妳就很心動,很心動,就想要摸一摸,摸妳的身上」、「我5年沒碰女人,突然碰到妳,好滿足……我喜歡妳我愛妳」等內容。


全案審理時,阿祥辯稱「小玲跟自己女兒一樣大,本來就是喜歡跟她開玩笑,會講去汽車旅館、碰女人是我一般把妹的話語,只是看她很可愛跟我女兒一樣。」而小玲則沒有出庭,也沒提出書狀說明。


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阿祥和小玲不正當交往約2個多月,且曾一起上摩鐵,外遇被發現後,2人仍不知悔悟,繼續交往,已侵害阿霞配偶權,判2人要連帶賠償阿霞45萬元,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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