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騙委任撈12萬 勾結員警、約雇員查個資被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36歲的張姓男子明明不是律師,卻在台中市西屯區掛名擔任某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法務顧問,假冒律師身分招攬訴訟,騙了4位民眾誤信簽下委任支付12萬餘元「律師費」;張男並買通台中市府約僱人員及第四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為其查個資及車籍資料,台中地檢署今(21)日依貪污、違反個資法、律師法、詐欺等罪嫌起訴張男等9人。
檢方起訴指出,張男明知其不具律師資格,仍自111年間起,在台中市西屯區掛名擔任某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法務顧問,以律師身分自居對外招攬訴訟業務,在其陳姓女友協助下,僱請張女、顏女、陳女等人擔任法務助理,在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刊登張男甲具有法學博士的虛偽訊息,網路花費購入偽造的國內某知名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證書,致使4位被害民眾誤信而付費委任張男,不法獲利12萬 5500元。
檢調追查過程中,意外發現張男不僅透過其大學同學任職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蔡姓約僱人員,非法查詢並洩漏數10筆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而圖得張男免付查詢規費的不法利益金額3190元,及圖得其李姓友人不法利益 380元。
此外,張男同時藉由參與警友團體結識時任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某派出所陳姓副所長、楊姓警員的機會,請託其2人利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線上整合查詢系統,非法查詢並洩露多筆個人資料、車籍資料而流為私用。
案經發動4波搜索行動、搜索10處所,扣押偽造之張男法學博士學位證書等證物,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張男、蔡男獲准。
檢方偵查後,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違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律師法之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及刑法之詐欺取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偽造文書等罪嫌,偵查終結,將張男等9人提起公訴。
中檢表示,要避免找到假律師,可善用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進行查證,或向各地方律師公會求證查詢,切勿貪圖便宜輕信不實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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