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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 匯流新聞網

心儀女孩網貼文「害怕單獨入住旅館」 愛慕男陪伴性侵得逞


心儀女孩網貼文「害怕單獨入住旅館」 愛慕男陪伴性侵得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去年5月1日凌晨,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在滑臉書時發現心儀的女性友人可柔(化名)貼文「害怕單獨入住旅館」,陳男認為機會來了,便主動聯繫對方並將她載至桃園區一間商務旅館入住,結果在入住期間,他卻趁機性侵可柔,儘管對方多次拒絕,陳男硬是性侵得逞,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1日凌晨,陳男要睡覺前在瀏覽臉書,發現他長期心儀的女子可柔臉書發文指「害怕單獨入住旅館」,陳男於是在未經進一步確認雙方界線的情況下,便主動聯絡可柔表示,以「陪伴」為由,將可柔載往桃園一家商務旅館。入住後,陳男在未經可柔同意下,突然藉機觸碰她的身體,可柔多次表達拒絕,但陳男仍對她強制性侵得逞。可柔事後報警提告。


陳男在審理期間皆坦承犯行,供述亦與可柔在案發當下的說法相符,法院另調閱包括商務旅館住宿日報表、女子指認紀錄、現場繪製圖、監視錄影畫面、雙方IG對話紀錄、進出旅館監視器影像、警方鑑定報告等,均佐證陳男供詞與事實一致。


法官審酌指出,陳男為滿足個人性慾,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犯下強制性交,對可柔造成心理與身體雙重創傷,犯罪手段與情節均屬重大,影響社會秩序。然而,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可柔達成調解協議,當庭賠償18萬元損害金,顯見其具悔意。


法院同時考量陳男學歷僅至國中、現為物流業工人,家中無需扶養親屬,無前科紀錄等情況,綜合犯罪動機、手段及其態度,最終量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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