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媽香客權益不可少 交通局籲計程車跳表收費、違者最高罰9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大甲鎮瀾宮媽祖4月4日起駕,展開9天8夜遶境行程,預計4月13日回鑾,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為維護來自全國各地香客的搭車權益,加強管理計程車營業秩序。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小黃計程車載客必須依計費表跳表收費,沒有任何議價空間,駕駛若違規可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呼籲駕駛人務必恪守計程車營業區域,台中市車籍計程車切勿進入雲嘉地區載客收費,違規將遭當地公路監理機關取締受罰。
葉昭甫表示,大甲媽祖遶境活動是世界3大宗教活動之一,因距離長達340公里,部分香客徒步之餘,也會透過搭配乘坐計程車方式來減少體力耗損。計程車是受政府特許經營的運輸業,費率由地方政府統一制定及管制,在台中市搭乘小黃計程車,駕駛人載客依規定要採計費表跳表收費,不得向乘客任意喊價,遶境期間不管去程或返程,交通局將加強海線地區計程車的營運秩序稽查,駕駛違規將被開罰最高9萬元罰鍰,保障民眾搭乘計程車的秩序與權益。
「搭乘合法計程車上路,安全有保障。」葉昭甫強調,民眾有搭車需求時,務必選擇合法的計程車(白底紅字),切勿搭乘違規經營的自用白牌車(白底黑字),避免發生意外時,無法獲得乘客保險理賠。民眾如對計程車收費有任何疑問,可向交通局或市民一碼通專線1999洽詢或反映,下車記得索取乘車證明、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機關後續追查。
另外,葉昭甫提醒,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特別規定營業區域,台中市車籍的計程車僅能在台中市及彰化縣區域上車載客前往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遶境隊伍雖會進入雲林縣及嘉義縣境內,但台中市的計程車均不得從事載客行為,當地的公路主管機關也都會派員加強取締,呼籲駕駛切勿違反計程車的相關營業規定而遭監理單位處罰。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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