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耐3名女兒哭鬧不止 冷血父搖晃4月嬰致死又對么女動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2019年底,台中市一名鄭姓男子只因3名女兒哭鬧不止,竟用力搖晃年僅4個月大的雙胞胎次女,造成次女腦傷不治死亡,鄭男一審被依傷害致死判刑8年6個月,結果隔年他又因次女的事壓力太大,他竟又對雙胞胎么女出手,造成么女腦出血,鄭男在二審時主張,另2名幼女仍須父母照顧,他還是家中經濟支柱,因此法院將他改判為4年6個月、10個月,應合併執行5年,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12月間,鄭男與黃姓妻子原育有3名女兒,其中一對為雙胞胎,案發當天鄭男下班返家後,妻子正在浴室替孩子準備沐浴用品,鄭男獨自照顧當時分別為1歲、4個月的3個女兒,其中雙胞胎次女跟大女兒同時哭鬧,鄭男為使次女停止哭泣,竟對她大力搖晃,造成次女四肢癱軟、意識不清,一度失去呼吸心跳。
鄭男夫妻發現有異狀後,將次女送往醫院搶救,總算恢復生命跡象,但檢查出受有嚴重腦傷,醫院人員也立即以疑有兒虐情形,依程序通報高風險家庭,檢警介入調查。
次女在隔年轉入普通病房,由黃姓女看護照料,黃女在照顧次女時,因體力不支休息片刻,未即時發現次女血氧值發生異常,血氧機發出異音長達419秒,直到隔壁病房家屬發現並通報護理師查看,才為次女進行急救,但次女已造成缺氧性腦病變,最終宣告不治。
2020年3月12日,鄭男因雙胞胎么女感染腸胃炎,將么女送醫治療,但醫院人員發現么女臉頰、大腿處有不明瘀青;童年月19日,么女疑似抽搐發作,送進急診室搶救,經診治有腦出血情形,檢警調查後,發現是鄭男因涉及次女的案件,有巨大心理壓力,竟以不明方式傷害么女。
檢方依對兒童傷害致重傷、傷害罪嫌,起訴鄭男與妻子黃女,黃女獲不起訴處分;鄭男則因次女後來宣告不治,一審依傷害致死、傷害罪分別判刑8年、10月有期徒刑,應執行8年6月。
鄭男不服上訴,合議庭審酌鄭男還有2名年幼女兒,需要親情陪伴,且鄭男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案後積極配合社會局親職教育,也沒再發生不當管教,加上次女死亡看護也有責任,考量一切情狀,認鄭男符合情堪憫恕減刑,改判4年6個月、10個月,應合併執行5年。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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