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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 匯流新聞網

矮胖男就愛「這個味」 1人飾2角吊小鮮肉「關燈喬姿勢」


矮胖男就愛「這個味」 1人飾2角吊小鮮肉「關燈喬姿勢」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身材微胖的林姓男子,在網路張貼年輕貌美的女子照片,然後假冒嫩妹誘騙年輕小鮮肉交往,接著再1人分飾2角,謊稱他是嫩妹的哥哥,將小鮮肉帶回家中房間後,趁黑撫摸小鮮肉讓其勃起,自己再「喬姿勢」讓對方進入體內,性侵得逞。檢警查出有2名男子受害,其中1人還與林男發生12次關係,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刑5年6個月定讞。


檢警調查,林男身高165公分,但體重超過70公斤,身材矮胖,但他偏好同性,林男為了和小鮮肉交往,先是在網路張貼年輕女子照片,並使用 Tinder等交友網站及LINE,取名偏向女性的暱稱結識不特定男子;林男並謊稱自己是「語婕」、「林語婕」,為19至20歲嫩妹,白天在大學就學,晚上在貿易公司擔任會計實習生。


林男一連串的劇本很快就吸引小鮮肉上鉤,2020年3月間,隨即邀約一名被害人A男,到林男桃園蘆竹區住處,A男抵達後,林男先是以「林語婕」的哥哥身分出面,謊稱妹妹因為工作很晚才回家,為了不要讓家人知道,所以要求A男關燈等待。


此時林男拿出摻雜安眠藥的酒,誘騙A男喝下,之後再冒充「林語婕」進入房間內,讓A男誤認,接著林男開始撫A男直到勃起,林男再」喬姿勢」,讓A男順利插入。事後A男越想越不對勁,3日後到醫院驗尿,才發現被人下藥,因此報警,全案才曝光。


此外,林男還另外假扮女子,與另一名被害人B男交往,2人還在3個月內發生超過10次關係,檢方偵結後,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對林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上訴二審後,認為檢方指稱A男被下藥的部分無法證實;另外,B男或許知道林男是男子,與其發生關係並未違反意願,因此這部分改認定無罪。二審最後輕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全案再經撤銷發回,更審又改認定林男確實違反2名被害人的意願,加重改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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