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青年基本法應納18歲公民權 范雲、吳沛憶籲完成世代正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委范雲今(23)日與吳沛憶共同召開「18歲公民權最後一哩路,完善青年基本法參與機制」記者會,會同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及多個青年團體與法律學者,呼籲教育部應將18歲公民權納入《青年基本法》草案,並補強目前草案中對青年參與制度設計的不足之處。
范雲指出,目前教育部已預告《青年基本法》草案期滿,將送行政院版送入立法院審議,但她接獲多位青年代表反映,草案尚未納入18歲公民權,且在青年參與機制設計上仍有諸多缺漏。她強調,18歲公民權在2022年修憲公投中獲得564萬張同意票,遠高於不同意票的501萬票,雖因投票率未過門檻而未通過,但其正當性已被社會肯定。
范雲說明,憲法本質是保障人民的權利,因此透過立法將選舉權延伸至18至20歲,不僅合憲,更是對青年參政權的正當延續。她強調,目前民法與公投法皆已將成年與投票門檻降至18歲,唯獨選罷法尚未跟上,青年基本法應明文納入18歲公民權,並規範選罷法中與此牴觸的條文停止適用,才能落實立法目的。
吳沛憶也強調,青年是民主與世代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今天與各青年團體共同找尋突破點,希望透過立法讓青年能參與決定自己的未來。她表示,會持續在國會為青年發聲。
針對青年基本法參與機制的設計,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指出,目前草案僅針對中央政府設立參與機制,應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同步設置,並強化政策白皮書的檢核與拘束力,避免政策僅淪為參考資料。
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則呼籲,應重視青年代表的組成方式與代表性,保障性別、身障者等多元背景的參與,並參考兒少代表制度,由青年間互選產生會議委員,取代政府指派,以民主機制體現真正的代表性。
台少盟副秘書長張祐嘉指出,《青年基本法》不應將15至18歲的族群排除在外,應參照聯合國1981年定義,將青年年齡下修為15至24歲,讓青少年在社會參與、就業、創業與居住等面向具備賦權機制。他同時呼籲設立青年政策專責機構,給予人力與預算支持,避免青年政策邊緣化。
照片來源:范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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