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法官稱「上級審想了解」 陳智菡質疑:不是應該獨立審判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相關案件的法庭過程,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4)日下午於臉書指出,有法官當庭表示「這個在上級審也有想了解的部分」,此語引發外界對審判獨立原則的高度關注。
陳智菡表示,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的重要原則,為實現審判獨立,司法機關應有其自主性,但在柯文哲案交叉詰問證人邵琇珮的法庭上,卻聽到法官說上級審也有想了解的部分的那句話,讓她質疑是什麼意思?
該案目前仍處於一審階段,承審法官卻當庭提及上級審的關切,陳智菡不禁聯想,難道在3位承審法官背後,還有一堆上級法官在聯合指導辦案?還是有很多法官開始摩拳擦掌、在準備柯案二審程序?她認為,柯文哲案的庭愈開愈多,法官角色似乎逐漸和檢方重疊甚至混淆。
陳智菡也提到,上周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詢問證人邵琇珮,為何她明明一再供稱「沒有明知違法而為之」,最後卻認了罪?這一問題被審判長制止發問。她說,昨天同案被告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也提出同樣疑問,再度被審判長駁回。
「為何不能問?」陳智菡表示不解,邵琇珮的自白是本案認定相關被告是否有圖利的關鍵,既然證人多次在法庭上證稱沒有圖利的意圖與事實,那追問確認以釐清案情有何不可?法官為何要制止?
此外,陳智菡提到,昨天兩位法官甚至比檢察官問的還積極,一位問適法性為何沒處理?這題上周邵琇珮就反覆回答過了,另一位法官則不斷追問對價性,明明京華城用的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許姓法官卻一直要引用《土地使用管制辦法》來類比。她質疑,如果檢方跟法官現在還在搞不清楚是違背哪條法令,是不是已經證明了根本沒有人明知違法而為之?
「許姓法官還有一句話引起我的注意,說不斷追問的理由,是因為『在上級審也有想了解的部分』。」陳智菡表示,誰是上級?誰在準備上級審?《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必須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法官僅受法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干涉,所謂任何形式,應該包含上級。
陳智菡強調,法官應本於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檢察官則是依刑事訴訟法執行職務,與法官的審判獨立尚屬有所區別。最後,她忍不住再提:「到底,柯文哲案承審法官當庭說『上級審想了解』,是甚麼意思?」
臉書貼文底下有不少網友留言,質疑司法中立與程序公正,他們紛紛寫道:「水很深!」、「司法已死」、「法官不小心說出口」;亦有留言質疑是「政治審判」、「火烈攻勢我們擋不住啦!」等語,顯示法官言論已在輿論間引發強烈反應。
照片來源:陳智菡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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