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俊賓示警毒駕暴增尿檢空窗期大 卓榮泰接球要內政部研議對策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毒駕案件逐年增加,112年全國毒駕267件、113年大幅提高到1991件,其中桃園就查獲91件;而今年第一季毒駕已達1189件,毒駕風險勢必超過去年許多。對此,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在今(26)日行政院會上,再次強調毒駕問題日益嚴峻,呼籲應加速尿液檢驗時效,同時參考國外經驗,開發新型唾液快篩技術,以即時掌握毒駕風險;另外,並配合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比照酒測規定,要求駕駛人必須配合唾液檢測,否則重罰18萬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強化執法力度。
蘇俊賓指出,早在去年底參與行政院會「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計畫時,便2度發言提醒,新興毒品氾濫與檢驗進度的嚴重落差,可能導致龐大的黑數難以掌握;他建議行政院整合部會資源,提升檢驗能力,確保毒品犯罪得到有效管控。
蘇俊賓肯定行政院對地方建言的重視,經過相關部會的努力,新興毒品的尿液檢驗時效已從前年平均6個月縮短至去年4個月,今年更進一步壓縮至2個月內,顯示中央確實在提升檢驗量能上有所投入。然而,他也指出,毒駕相較於酒駕,危險程度只高不低,「沒道理酒駕檢測沒有空窗期,毒駕卻有空窗期」。
「受限檢驗量能,使毒駕無法像酒駕一樣即時得知結果,空窗期仍過長,潛在風險不容忽視。」蘇俊賓進一步提到,依據警政署今年4月修訂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若警方發現駕駛人持有毒品或呈現施用跡象,需先進行語測觀察並採集尿液送驗,只有檢驗結果呈陽性後才能依法進行移送或處分。目前即便啟動加速機制,毒駕案件從送驗到舉發、扣牌仍需10個工作天以上。
蘇俊賓建議,除了加強第一線執法外,後端檢驗資源必須同步跟進,並將毒駕納入「警察機關提升毒品尿液檢驗量能及快速檢驗計畫」,列為24小時內快速檢驗的重點項目。
此外,針對毒駕取締,蘇俊賓呼籲中央參考澳洲、香港等地已採用的唾液快篩技術,而警政署早在去年署務會報中便提出研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的構想,提供員警執勤時使用。然而,由於這類快篩試劑目前屬於醫療器材,須經衛福部認證許可,相關法規修訂及檢驗標準建立後,才能正式投入執法。
蘇俊賓強調,中央應加速推動唾液快篩機制,讓執法人員能在第一時間篩檢毒駕風險,不僅能減輕基層警力負擔,也能顯著提升毒駕取締效能。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支持,並指示內政部研議可行方案,將毒駕案件納入24小時檢驗流程,同時加速毒品唾液快篩技術的開發,以提升緝毒效率。
照片來源: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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