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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 匯流新聞網

伍麗華罷免案 屏檢聲押禁見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


伍麗華罷免案 屏檢聲押禁見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民進黨山地原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提議涉不法案,1日執行第二波搜索國民黨桃園市黨部等處,約談犯罪嫌疑人9人、證人6人,合計15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涉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及羈押之必要性,諭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則分別以10萬到50萬元交保。


伍麗華今年4月到屏東地檢署提告罷免案領銜人張芳碩涉偽造文書等罪,屏檢5月14日發動首波搜索,帶回領銜人張芳碩、新竹縣高姓男子、花蓮縣連姓男子,檢方訊問後,張芳碩向法院聲押獲准,高男、連男,各1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張芳碩目前仍在押。


第2波搜索動員了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新北市調查處、桃園市調查處、高雄市調查處、北部、中部、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東縣調查站、宜蘭縣調查站,前往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南投縣黨部、花蓮縣黨部、台東縣黨部、李姓被告、黃姓被告等處執行搜索,約談犯罪嫌疑人10人、證人5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陳新君訊後認定黃碧雲涉嫌刑法之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及羈押之必要性,諭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國民黨專委李得全認涉犯偽文、個資法、選罷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交保50萬元;同案被告隨男、柯男、張女分別諭知交保20萬;葛男、溫男分別諭知交保10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諭知請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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