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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 匯流新聞網

雄檢新聞稿未落實去識別化被害人遭虐 提國賠被駁


雄檢新聞稿未落實去識別化被害人遭虐 提國賠被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高雄地檢署破獲詐騙集團並於111年8月9日發布標題「國人遭誘騙赴杜拜高薪打工,慘被控制行動自由 檢調破獲杜拜電信詐欺及人口販運案 台籍主嫌2人經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之新聞稿,公布人質遭凌虐影片警示社會,卻未查明主角真實身分並進行去識別化,遭監察院認定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提出糾正;案中沈姓被害人主張因影片遭公布受詐團虐待聲請國賠,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認為,沈某早在影片發布前已遭施虐,駁回其國賠請求。可上訴。


雄檢於111年8月間偵破台人遭騙赴杜拜工作的「人蛇集團案」,陳姓、蕭姓男子以高薪待遇與免費食宿為誘因,謊稱僅需「打字」即可月入數十萬,誘騙至少22人前往,抵達後卻淪為詐騙集團成員,部分人因企圖逃脫遭到電擊、毆打等暴行。


檢調自查扣陳姓被告手機中找出該案杜拜打工民眾遭電擊毆打之畫面,經馬賽克處理後無從辨識容貌後,就作為新聞資料發布。不料,畫面中的沈男當時在柬埔寨西港,不是在杜拜,手機裡的畫面並不是杜拜案的。


畫面中遭電擊的沈男在監察院調查時表示「是阿標(影片打我的那個人,大陸籍河南人),他先看到傳給我,(是在新聞一發布的當天晚上),從此之後被虐到更厲害,三天不能下床。」


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調查認為,高雄地檢署發布破獲國人遭誘騙赴杜拜高薪打工案件新聞稿,卻未查證該影片之真實性及未落實去識別化,涉及違反刑事訴訟法及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之偵查不公開規定,該新聞稿不但誤植影片地點,且影片中之被害人仍在柬埔寨受詐騙集團拘禁控制,該新聞發布後該名被害人遭中國籍雇主加重囚禁與虐待。


潘男隨後聲請國賠,主張影片播出導致他遭到更嚴重對待,但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指出,雄檢發布新聞與影片行為並未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且由卷內證據可知,沈男在發布新聞稿及影片前,已遭詐騙集團施虐,沈男無法證明詐騙集團是在瀏覽新聞影片之報導後,才對沈男施虐,或因此施加更嚴重之虐待,故駁回沈男之請求。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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