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瑞光南路菸酒行槍擊案件 2嫌殺人未遂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市瑞光南路與民生東路口3月17日凌晨發生一起槍擊案,兩派人馬因女子坐檯陪酒發生糾紛,先持棍棒砸店,進持槍在街頭掃射,屏東地檢署經數月偵查,28日將在押的2名李姓被告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移審後屏東地院裁定繼續羈押兩被告。
檢警調查,案發起因是3月16日屏東市中正路某傳播公司與萬丹地區某菸酒行的李姓男子,就女子作臺陪酒發生糾紛。傳播公司老闆遂集結10餘人,於17日凌晨0時23分許,駕駛多輛自小客車前往萬丹菸酒行,持棍棒毀損店內設備及門口車輛。
為報復屏東傳播公司人馬的行為,萬丹菸酒行的2名李姓男子及其他身分不詳之人,於同日凌晨備妥衝鋒槍、散彈槍及步槍等高殺傷力武器,並搭乘3輛懸掛非屬該車真正車牌的自小客車找尋屏東傳播公司人馬。
凌晨0時44分許,萬丹菸酒行人馬駛往屏東市瑞光南路與民生東路口,趁屏東傳播公司人馬車輛停等紅燈之際突襲,駕車衝至傳播公司人馬車輛前方阻擋,並由2名李姓男子及不詳男子下車,持衝鋒槍、散彈槍及步槍對傳播公司人馬車輛進行掃射,致傳播公司人馬車輛內之駕駛、副駕駛及乘客等共計5人受有背部、肩部、小腿及臉頰等不同部位之槍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犯案後,萬丹菸酒行人馬迅速駕車逃逸,專案小組隨即趕抵現場查證,現場查扣 25顆彈殼、1顆未擊發散彈子彈及萬丹菸酒行人馬遺留的黑色自小客車1輛,另在萬巒鄉及竹田鄉發現棄置之另2輛自小客車,進一步查扣制式子彈3顆。
檢察官蔡榮龍召集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屏東縣刑事警察大隊及屏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經持續擴大偵辦,2名李姓男子於3月28日攜帶犯案槍枝與子彈投案(XPA12霰彈槍1枝、MK18步槍1枝、QC10衝鋒槍1枝),檢察官即聲請羈押,並獲法院於3月30日裁定羈押禁見。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2名李姓男子均係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之槍枝、未經許可持有子彈、持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刑法之殺人未遂、攜帶兇器於公共場所聚眾施強暴脅迫而下手實施等罪嫌。
屏東強調,對於持槍行兇等重大暴力犯罪絕不寬貸,將持續查緝相關共犯與槍枝來源,徹底釐清犯罪結構,並持續與警方緊密合作,全力捍衛社會治安與民眾人身安全。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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