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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 匯流新聞網

郝龍斌、游淑慧接連發聲放人 法院今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


郝龍斌、游淑慧接連發聲放人 法院今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4日提訊被告柯文哲進行延押、具保停押訊問,但當天未裁定,先還押看守所。對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長期羈押的情形,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也都看不下去,公開說話了。郝龍斌直言,司法必須獨立公正,絕不能以羈押取供;而游淑慧則呼籲,還柯文哲防禦權,將他交保,與檢方在法庭公平對決。在藍營人士接連發聲後,台北地院今(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可抗告。


郝龍斌指出,柯文哲遭羈押已長達一年,他回顧今年1月,自己曾公開呼籲司法機關辦案必須一視同仁,不能因藍、綠、白的政黨立場而有所差別;柯文哲早在去年底已經遭到起訴,起訴後仍持續羈押,這已嚴重背離「羈押應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基本原則,更被濫用成逼供工具。


主張柯文哲理應擁有公平、公開、獨立的審理環境,郝龍斌感到遺憾,指出近年司法辦案對藍白政治人物呈現高度針對性,諸如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及多位黨工遭長期羈押,民進黨涉及重大貪污與共諜案件人士卻能輕易交保,這樣的明顯落差,讓社會不得不懷疑司法是否中立?或已淪為政治打手?


「看守所夏季高溫動輒超過攝氏35度,長期羈押不僅不尊重一位前市長,更是對人權與司法正義的侵蝕。」郝龍斌強調,司法威信不是靠羈押時間堆砌,而是靠依法審理與公正判決來建立。他呼籲司法機關,回歸專業與良知,審慎評估是否仍有延押必要,給柯文哲一個公平的審判空間,唯有司法獨立、公正無私,民主法治才能真正屹立不搖。


游淑慧則提到,自己這幾個月在節目上說過很多次,檢調當然擁有犯罪偵查權,但是未定罪的被告也有人權和「法庭防禦權」,司法羈押羈押權真的可以這樣無窮盡嗎?長期羈押說穿了,變相成為逼人就範的粗暴。


游淑慧回顧,她大學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老師是林山田,他是一位非常非常深綠、但影響深遠的學者,很多法官、檢察官和民進黨很多人,應該都上過林老師的課。她說,記得上課時,林山田曾花了很多時間講被告的防禦權,《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而訴訟權的核心就是被告的防禦權。


「就刑事被告而言,他們面對擁有國家機器作後盾的檢察官,要如何才能獲得公平審判呢?」游淑慧說明,第一要務就是保障被告可以充分有效行使防禦權,防禦權遭到侵害,就是訴訟權遭到侵害,也就是《憲法》賦予我們的人權遭到迫害。


「防禦權的核心是,不自證己罪、受辯護人協助、無罪推定。」游淑慧表示,刑事被告為了抵禦有罪控訴,本可以不提供任何可能使自己遭到控訴和審判的資訊,這是第一個防禦方法;行使緘默權為防禦權的重要內涵,緘默權所倚賴的基本原則是不自證己罪原則。


游淑慧表示:「但我們看到黃呂錦茹主委和許多被告的案例,長時間的訊問和羈押,就是要逼他們講出自己有罪;甚至都起訴了,只要不當庭認罪,還是不給交保。逼得70幾歲的長者要當庭認罪,才獲得交保。」


游淑慧強調,交保本來是《刑事訴訟法》賦予被告的一種防禦手段,讓被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保有自由,能夠與律師討論案情、尋找證據,以更好地進行防禦。她質疑,交保現在變成檢察官逼被告認罪的武器?用羈押和交保來逼迫被告要自證己罪?「我不知道現在的法學老師們,怎麼看待現今北檢作法?怎麼教現在法律系的學生?」


檢察官有權力犯罪偵查,也有權力依證據起訴被告。但游淑慧提到,法官不一樣,防禦權另一個核心就是無罪推定原則,法官必須先乾淨的看待被告,在法庭檢驗證據、聽取雙方攻防,讓檢察官和被告方在法庭上公平對決,在這些程序進行中時,被告應該被當作無罪的人對待。


游淑慧批評,現在北檢和法院用長期羈押的方式,讓許多被告喪失《憲法》賦予的防禦權,這已經不是犯罪偵查的必要,也引起很多民眾的同情和對司法濫權的恐懼。她強調,自己之前已經說過很多次,726和823很多民眾其實是為司法濫權而投的,喊話北檢、北院適可而止,給法律人、給司法留點形象。


台北地院今日針對京華城案作出裁定,柯文哲獲准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而同案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以3000萬元交保。兩人自去年8月底遭羈押至今已超過一年,均獲得停止羈押。裁定內容包括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且不得與同案被告或證人有任何接觸。


照片來源:柯文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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