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父愛不缺席 司法院與台大兒家中心合辦兒童人權月研討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為彰顯司法對兒少權利的重視,並響應11月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司法院於14日與國立台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合辦「司法院2025兒童人權月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冬季論壇」,聚焦「高衝突離婚中的父職角色」及「兒少在司法程序中的表意權實踐」兩大議題。
這次論壇邀請加拿大貴湖大學 Susan S. Chuang 教授、台灣大學沈瓊桃教授、研究中心黃菁瑜執行長演講,國內多位學者專家、前大法官黃虹霞、庭長、法官、律師、立法委員辦公室代表、各行政單位保護網絡代表、駐各法院家事服務中心代表、臨床心理師及社工師等各專業公會代表、兒少代表,與民間各倡議及保護兒少權益代表等共同參與,探討家庭與司法如何攜手守護兒少的最佳利益。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致詞時表示,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顯示,每年有數萬名兒少,在生命初期或年幼階段即面臨家庭劇變,需司法體系及時、專業、且溫暖地為這些最脆弱的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支點。
謝銘洋說,法院處理家事事件,是一項結合法律理性與人文關懷的挑戰,每個家事事件背後都交織著複雜的情感糾結與生活困境,司法者不能僅停留在依法裁判的角色,更應從對人性、親情的理解與尊重出發,積極修復家庭關係、支持兒少健全成長。
謝銘洋指出,「父權議題」應理解為父親在家庭中承擔的責任、關愛、支持與陪伴。無論在教育、情感支持或經濟保障上,父親的參與都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需要更加關注父親在高衝突離婚情境中的心理支持,透過司法機制鼓勵並促使父母雙方放下衝突,共同承擔親職責任,確保孩子擁有完整、平衡且持續的親情支持,讓孩子感受到最大的安全與穩定。
謝銘洋強調,2022年5月,憲法法庭作出歷史性的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兒少在司法程序中應作為權利主體,保障其程序參與權與意見表達權,具有引領我國兒少權利向前邁進的重大意義。透過法院實務的實踐,確保每一個孩子的聲音都能被慎重聽見,真正實現「以兒少最佳利益為核心」的司法精神。
謝銘洋並認為兒少權益的保障是一項複雜而細膩的社會工程,絕非司法體系可以單獨完成,同時誠摯感謝所有在兒少權益保障領域默默奉獻的夥伴,這是一條需要持續信念與跨界合作的漫長之路,期許各界共同為孩子們築起保護的堡壘。

本次論壇上午由加拿大貴湖大學 Susan S. Chuang 教授以「高衝突離婚中的父職議題」為題發表專題演講。Chuang 教授引用加拿大研究數據,指出約有兩成兒少在父母分居後與父親斷聯,形成「父親缺席」現象,並提醒父親角色的缺席可能導致兒少出現焦慮、憂鬱等負面情緒,因此法院審理時應兼顧雙方親職時間,以降低衝突與虐待風險,促進兒少健康發展。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沈瓊桃特聘教授則分享「家暴案件中的親權判定與會面交往之兒權議題」,提醒親權判決與會面交往裁定僅是法律程序的起點,真正要符合法律精神的核心,應該協助修復親子關係,使家庭得以重建。
下午則聚焦兒少表意權的實踐,由台灣大學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黃菁瑜主講「維護兒少表意權與兒少權益之做法」,探討如何在制度與實務中,讓兒少的聲音被真實聽見。黃執行長強調,兒童的語言表達、記憶形成與成人不同,訪談者必須運用專業技巧並避免暗示性提問。
並以心理學實驗為例,認提問方式對記憶判斷具有關鍵影響,因此訪談時應多採開放式問題並避免誘導性語句。論壇更邀請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高雅敏與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鄭美玲擔任與談人,分享在法庭中營造兒少友善表意氛圍之經驗,讓孩子能在安全與被尊重的環境中表達心聲。
照片來源: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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