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爭議勞動部高度關注 徵信業者提醒:缺少完整證據鏈恐無法自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遭前員工「大師兄」李慶元、公司總監吳明鑒以及高階主管小偉接連爆料,指控他多次要求小偉傳生殖器照片、分享性愛影像,甚至要求與其妻子發生性行為,恐涉及職場性騷擾;加上有金控近期也傳出員工指控有職場霸凌。對此,立達徵信社營運長康鴻志今(19)日表示,職場性騷及霸凌舉證最困難之處,往往不是事件本身是否存在,而是能否經由證據被證明;康鴻志說,「少了完整的證據鏈,即使受害者長期處於壓迫與排擠之中,也可能因舉證不足而無法獲得救濟」。
根據陳之漢員工爆料,小偉長期被要求配合異常指令,包括提供私密影像、接收館嫂與館長的性愛影片、甚至被要求與其妻發生性關係達2次,導致長期身心受創並求助醫療。而陳雖在之後直播中否認所有指控,並反稱「把3名員工當爹在養」,雙方說法存在高度矛盾。
對此,康鴻志指出,職場性騷及霸凌不限於實體辦公室,在遠距與混合辦公環境下,群組公開羞辱、反覆點名指責、未經同意的私下監控,亦或任何違反他人意願、不受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詞、肢體或視覺行為等,皆屬高風險行為。
「建議企業與當事人一旦察覺異常,第一步應立即啟動調查小組進行證據保全。」康鴻志提到,證據包括截圖、影像備份與通訊存證層面,而非僅停留在口頭抱怨。
「職場性騷及霸凌事件頻傳,已不只是人資問題,而是攸關企業聲譽與法律責任的核心風險。」康鴻志強調,如何正確及有效判定十分關鍵,因此能否重視證據保全與中立調查機制,將成為檢視一間公司治理成熟度的關鍵指標。
康鴻志提醒,如果第一時間能保全證據,相信是非很容易就水落石出,而不會常常落於口舌之爭,最後草草了事,既沒有保護到當事人權益及身心,還可能讓施加者更加肆無忌憚。
而陳之漢疑似性騷員工事件,勞動部長洪申翰前日在立法院表示,事件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將請新北市勞工局主動查明是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若屬實最高可開罰100萬元;若雇主未做好預防不法侵害措施,最高可加罰30萬元。
照片來源:翻攝自飆捍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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