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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0 | 匯流新聞網

越南逃逸移工為4500元 宰貓剝皮再槍殺石虎


越南逃逸移工為4500元 宰貓剝皮再槍殺石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越南籍潘姓、范姓移工為了增加收入,竟把流浪貓殺害後剝皮販售,還持自製獵槍殺槍殺石虎,警方獲報後要抓人時,潘男竟拿獵槍瞄準員警,行徑極度囂張,法院審理後,判決范男2罪各4個月、8個月有期徒刑,而潘男判決尚未出爐,至今仍被收押。


檢警調查,潘男與范嫌,以及另名阮姓男子都是由越南來台的移工,但因為3人都違反規定在外逃逸,范男與阮男在今年5月底就被逮捕,檢方訊後將2人施以科技監控。


而警方事後再持搜索票前往新社區、后里區等3處地點搜索,也成功找到潘男藏匿處,孰料潘男見到警方時不肯就擒,拿起獵槍瞄準員警恐嚇,接著又趁隙落跑。


檢警調查,潘男自2020年10月起就失聯,在台灣居無定所,四處流竄,還自製獵槍,以喜得釘火藥在山區狩獵保育類動物,今年3月,潘男先以不詳方式宰殺流浪貓,與人相約以1500元交易,同年4月,潘男等人再槍殺石虎,之後以3千元的價格販售給買家。



越南逃逸移工為4500元 宰貓剝皮再槍殺石虎


范男落網後坦承,有協助潘男尋找買家交易,取得500元車馬費,而潘男則表示,槍枝是他自行組裝,用來獵殺動物所用,曾幫范男獵殺流浪貓,法院審酌後認為,范男與潘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范男所犯為非法宰殺動物、非法買賣保育類動物。


法院指出,石虎為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范男罔顧動物生命,非法宰殺販售,依《動保法》非法宰殺動物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非法買賣保育類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潘男的判決結果則尚未出爐。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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