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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 匯流新聞網

台中市擬明年10月禁廚餘養豬 盧秀燕:研議與中央同步


台中市擬明年10月禁廚餘養豬 盧秀燕:研議與中央同步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台中爆發非洲豬瘟後,全國下令禁止廚餘養豬,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日宣布,後年起永久禁用廚餘養豬,並給予養豬業1年轉型落日期限。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日表示,對於中央政策樂見其成,台中市內部評估規劃原訂明年10月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將再開會研議是否跟中央同步,以利豬農及廚餘處理業有所遵循。


「順應民意!」盧秀燕表示,宣布禁用廚餘餵豬、訂定一年落日轉型期,台中市府都表示歡迎,也樂見其成,有很多民調顯示民眾支持禁止廚餘餵豬。她認為,這是全國民眾在這次非洲豬瘟事件以後,大家共同的看法,台中市政府也會配合。


盧秀燕進一步說,市府內部也在研擬相關計畫,原來規劃的落日期程大概會落在明年10月左右,中央現在宣佈明年12月底落日,兩者時間相差不遠。她說,市府會再召集會議討論,是否讓地方跟中央的步調一致,以利豬農或廚餘業者遵循。


盧秀燕補充,目前還沒有接到中央正式通知,對於豬農轉型與廚餘去化,中央都會提相關預算補助,市府會等到中央辦法與計畫下來後,再進行搭配與檢討,也會準備預算,譬如鼓勵市民自行處理廚餘等,相關計畫成熟後會再對外宣布。


農業部表示,今年10月22日,國內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即宣布全面禁用廚餘養豬,為兼顧防疫、廚餘去化與廚餘養豬戶轉型實務、由中央律定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之轉型最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即至2026年12月31日。


農業部說明,轉型最後期限前的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必須是登記飼養頭數達200頭以上,且具廢棄物核准再利用資格者外,也須設置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落實蒸煮規範、使用裝設GPS車輛載運廚餘,且僅開放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國內即期肉製品等)及畜禽屠宰下腳料,禁用家戶廚餘。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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