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3班制輪班外送式販毒 竹檢起訴5毒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為首的販毒集團,利用通訊軟體與購毒者聯繫,模仿外送平台模式,由鄭姓男子、楊姓男子及張姓女子擔任送貨司機,以3班制24小時輪班「送毒不打烊」,新竹地檢署偵查後,依組織犯罪、毒品等罪嫌將鄭男等5名毒販起訴。
竹檢表示,新竹市警第一分局近期追查販毒案件時發現這個販毒集團,於是報請指揮偵辦。檢警調查,鄭姓男子明知「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之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販賣,竟涉嫌自114年12月間起,與劉姓男子共同籌組之販毒集團,並邀集楊男、張女等成員加入。
該販毒集團疑由劉男負責出資向上游購買摻有上開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彩虹菸,並利用通訊軟體FaceTime,以暱稱「邦」、「台中─手機行」、「sssvip」等帳號,與購毒者聯繫毒品交易之時間、地點、數量及金額後,再派單予鄭男、楊男及張女等人前往交付毒品。
該集團並採類外送平台之運作模式,由劉男負責接單、派單,鄭男、楊男及張女則擔任送貨司機,分成3班、24小時輪班,駕駛裝有外送平台置物箱之交通工具,前往指定地點與購毒者面交毒品;各班次並交接販賣剩餘毒品及當班販毒所得款項,以此方式持續販賣彩虹菸牟利。鄭男、楊男及張女每完成一筆交易,可賺取400元至500元不等之報酬,並朋分販毒所得。
警方長期持續蒐證,見時機成熟,3月間兵分多路持搜索票及拘票,按址前往新竹縣市及台中市等地區執行查緝行動,依法將張姓、楊姓、黃姓、鄭姓及徐姓等5人一網打盡查緝到案,現場並查獲毒品彩虹煙738支及大麻,同時扣得犯罪所得新台幣21萬餘元、行動電話6支等相關犯罪證物,
檢察官偵查後認鄭男、楊男及張女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徐男及黃男則分別涉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就扣案毒品、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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