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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 自立晚報

文化部 不用依法行政? 公視搞萬年董事

(記者謝自宗台北報導)國民黨團今日表示,公共電視第七屆董監事三年任期於去年5月19日屆滿,依《公視法》規定,文化部至遲在前年11月底就應提新一屆董事名單,以完成改聘。但文化部仗著民進黨2023年修《公視法》時加入的「無限期延任」條款,可讓第七屆董事繼續延,竟遲遲不提出新任董事名單。

為了不讓文化部繼續擺爛,藉口把持一年預算近30億元的公廣集團,我們今年通過《公視法》修法,刪除董事延任的規定。

修法已在2月4日經行政院長卓榮泰副署、賴清德總統公布,正式實行。

也就是說,在延任條款移除後,包括公視董事長胡元輝在內的公視第七屆董事,任期都已於去年5月19日屆滿。

但今天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詢答文化部的預算,本該依法卸任的胡元輝董事長,卻依然列席。

文化部長李遠並稱,「按照財團法人法,胡元輝還是公視董事長」。

李遠部長擺爛在先,為讓民進黨繼續把持公視,竟又扭曲法律、藐視國會!

《公視法》第二條明定:公視基金會之成立、組織及營運,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財團法人法、民法、通訊傳播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

而《公視法》第十六條已清楚規定,公視董事任期就是三年,且應於任期屆滿六個月前改聘。

《公視法》既已有規定,當然就不適用《財團法人法》的規定。

否則,民進黨又何需在2023年修《公視法》,加入延任條款?

這件事,也該回到問題的本質,為什麼公視第八屆董事會至今無法成立,還需要讓第七屆董事延任?

李遠部長口口聲聲說要守護專業,卻無視《公視法》中「三分之二門檻」所代表的協商精神。

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多次提醒,政府的提名必須經過跨黨派諮商,以確保公共媒體資源公器不被單一政黨色彩把持、壟斷,才能確保公共文化空間能維持純粹性。

但李遠部長堅稱,政黨協商將違反黨政軍退出公共媒體的精神。

這正好將民進黨欲一手把持公共媒體的意圖表露無遺!

堅拒與在野協商,不就是要貫徹黨意,得以只提名自己人?這才是違反黨政軍退出公共媒體的精神!

正告文化部、李遠部長,請尊重國會修法、依法行政,勿違法延任公視董事會,更不要以威權手段,繼續掌控台灣的公共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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