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1 | 自立晚報
外送員專法721將上路 交通部還在擺爛
(記者張廷玉台北報導)
明(7/21)日外送員專法就要上路,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通過後,還要各部會訂定子法和定型化契約配合才能完整保障外送員與消費者權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立委陳昭姿、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今(7/20)日召開記者會,砲轟政府部會怠惰,並提出民眾黨團五大訴求。

立委陳昭姿表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最早由台灣民眾黨前立委賴香伶於上一屆國會提出,今年1月完成三讀,明日將正式上路;結果專法還沒落地,平台業者就開始到處放話,聲稱法遵成本增加、運費可能暴漲三到五成,甚至企圖透過「媒合費」等各種名目,把依法應負擔的法遵成本轉嫁給外送員與消費者。陳昭姿表示,勞動部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明定,外送員不得負擔外送平台者的經營成本,但平台業者所說的媒合費、平台服務費、管理費,根本是在轉嫁營運成本,她要求主管機關介入檢視收取這些費用的合法性。
陳昭姿痛批,專法初衷是要保障外送員與消費者,平台卻鑽專法漏洞,把外送員當成資方提款機,「把開銷轉嫁給在外風吹日曬雨淋,用命換取微薄收入的外送員,顛倒是非、毫無企業道德!」
陳昭姿指出,近期Uber更以「假文化體驗、真機車載客」方式招攬觀光,但用機車載客觀光根本不合法,昨(7/19)日辦公室同仁實地查訪,Uber在北投仍有機車載客服務,在系統上更以「免費」來引誘外送員和消費者掉入陷阱。民眾黨團先前發函交通部詢問,公路局雖明知平台違法,卻不思源頭管理,而將責任全推給地方政府,稱「本部支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之態度及立場;」交通部觀光署更扯,不實地加強查緝違法行為,竟回覆「假文化體驗、真機車載客」若發生緊急事故,「通常由警察機關或醫療院所於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後續並依慣例由該國駐台單位協處,」完全置我國觀光旅遊品質與形象於不顧。
黨團總召陳清龍批評,交通部觀光署110年~114年已投入95億元推廣觀光,今年更編列32.5億元,未來預算還將持續增加,面對跨國平台公然違法攬客,卻只會雙手一攤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陳清龍更指出,2018年Grab併購Uber東南亞業務,新加坡因此出現車資上漲10%~15%、優惠縮水、司機獎勵減少等情況,最後新加坡政府不得祭出重罰;公平會目前正在審查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案,一旦通過,台灣外送市場恐形成單一平台壟斷,變成台語說的「孤門獨市」,屆時商家失去議價能力、外送員更難爭取合理報酬,消費者也失去選擇權,呼籲公平會睜大眼睛,絕不能讓台灣重蹈新加坡覆轍。
陳清龍表示,民眾黨協助工會反映平台App設計影響行車安全,交通部雖承諾修法,卻拖到母法上路前一天才預告子法,行政效率令人傻眼;「陳世凱有時間在淡江大橋騎機車做秀,卻沒時間把外送專法配套做好!」外送專法明天就要上路,交通部的配套卻仍未完成,外送員保障「三缺一」,要求交通部立即補齊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真正落實外送員與消費者的權益保障。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指出,外送專法明日即將正式上路,但兩大平台近期調整系統後,外送員已反映不少問題:例如專法明定訂單明細應包含接單與送達時間,方便外送員核對薪資是否正確,但目前兩大平台測試版本都未提供相關資訊,導致外送員難以舉證平台是否少發報酬;甚至有平台規定,若外送員配送時間超過平台預估時間,還必須自行提交工單才能補發報酬,「今天如果沒有提交,平台就賺了一筆。」陳昱安更指出,目前Foodpanda新版制度要求外送員必須穿制服、使用指定外送箱,否則可能遭到停權;不少中小店家也反映,平台對店家抽成問題仍未改善,甚至部分時段還會強制關閉店家接單系統,影響店家經營權益。他呼籲勞動部、經濟部應嚴格審查,確認平台做法是否符合專法規定。
陳昱安表示,希望專法正式上路後能夠落實執法,除了推動真人客服機制外,交通部也應針對外送員事故進行完整分析,不只調查事故責任,更應釐清事故是否受到平台演算法或平台規範影響,才能真正降低外送員的交通風險。陳昱安喊話交通部長,「希望部長不要只會騎機車,針對外送專法的執法部分,必須積極處理!」
副總召王安祥提出民眾黨團五大訴求:
第一、防堵剝削: 勞動部必須硬起來,明確定義何謂「平台經營成本」,明令禁止平台以「媒合費」等任何巧立名目的規費,變相從外送員報酬中扣抵或預收,防堵業者轉嫁法遵成本給勞工。
第二、嚴格取締: 交通部不能只會踢皮球!應主動調查平台業者非法機車載客行為,負起中央督導責任,不應讓外送員與一般旅客與國際觀光客暴露在危險之中。
第三、拒絕壟斷: 針對 Grab 併購 foodpanda 案,公平會應秉持維護市場競爭與保護消費者的精神嚴格審查,絕不能讓壟斷市場的惡夢在台灣上演。
第四、補齊缺口: 外送專法配套不能三缺一!交通部應儘速完成「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上路,補足消費者權益的破網。
第五、跨部會整合: 單一部會已經無法對抗跨國平台巨獸,行政院應立即建立包含勞動部、交通部、數發部、公平會等跨部會的「外送專法成效觀測小組」,隨時緊盯平台的任何違法與轉嫁成本的行為。
明(7/21)日外送員專法就要上路,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通過後,還要各部會訂定子法和定型化契約配合才能完整保障外送員與消費者權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立委陳昭姿、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今(7/20)日召開記者會,砲轟政府部會怠惰,並提出民眾黨團五大訴求。

立委陳昭姿表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最早由台灣民眾黨前立委賴香伶於上一屆國會提出,今年1月完成三讀,明日將正式上路;結果專法還沒落地,平台業者就開始到處放話,聲稱法遵成本增加、運費可能暴漲三到五成,甚至企圖透過「媒合費」等各種名目,把依法應負擔的法遵成本轉嫁給外送員與消費者。陳昭姿表示,勞動部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明定,外送員不得負擔外送平台者的經營成本,但平台業者所說的媒合費、平台服務費、管理費,根本是在轉嫁營運成本,她要求主管機關介入檢視收取這些費用的合法性。
陳昭姿痛批,專法初衷是要保障外送員與消費者,平台卻鑽專法漏洞,把外送員當成資方提款機,「把開銷轉嫁給在外風吹日曬雨淋,用命換取微薄收入的外送員,顛倒是非、毫無企業道德!」
陳昭姿指出,近期Uber更以「假文化體驗、真機車載客」方式招攬觀光,但用機車載客觀光根本不合法,昨(7/19)日辦公室同仁實地查訪,Uber在北投仍有機車載客服務,在系統上更以「免費」來引誘外送員和消費者掉入陷阱。民眾黨團先前發函交通部詢問,公路局雖明知平台違法,卻不思源頭管理,而將責任全推給地方政府,稱「本部支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之態度及立場;」交通部觀光署更扯,不實地加強查緝違法行為,竟回覆「假文化體驗、真機車載客」若發生緊急事故,「通常由警察機關或醫療院所於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後續並依慣例由該國駐台單位協處,」完全置我國觀光旅遊品質與形象於不顧。
黨團總召陳清龍批評,交通部觀光署110年~114年已投入95億元推廣觀光,今年更編列32.5億元,未來預算還將持續增加,面對跨國平台公然違法攬客,卻只會雙手一攤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陳清龍更指出,2018年Grab併購Uber東南亞業務,新加坡因此出現車資上漲10%~15%、優惠縮水、司機獎勵減少等情況,最後新加坡政府不得祭出重罰;公平會目前正在審查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案,一旦通過,台灣外送市場恐形成單一平台壟斷,變成台語說的「孤門獨市」,屆時商家失去議價能力、外送員更難爭取合理報酬,消費者也失去選擇權,呼籲公平會睜大眼睛,絕不能讓台灣重蹈新加坡覆轍。
陳清龍表示,民眾黨協助工會反映平台App設計影響行車安全,交通部雖承諾修法,卻拖到母法上路前一天才預告子法,行政效率令人傻眼;「陳世凱有時間在淡江大橋騎機車做秀,卻沒時間把外送專法配套做好!」外送專法明天就要上路,交通部的配套卻仍未完成,外送員保障「三缺一」,要求交通部立即補齊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真正落實外送員與消費者的權益保障。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指出,外送專法明日即將正式上路,但兩大平台近期調整系統後,外送員已反映不少問題:例如專法明定訂單明細應包含接單與送達時間,方便外送員核對薪資是否正確,但目前兩大平台測試版本都未提供相關資訊,導致外送員難以舉證平台是否少發報酬;甚至有平台規定,若外送員配送時間超過平台預估時間,還必須自行提交工單才能補發報酬,「今天如果沒有提交,平台就賺了一筆。」陳昱安更指出,目前Foodpanda新版制度要求外送員必須穿制服、使用指定外送箱,否則可能遭到停權;不少中小店家也反映,平台對店家抽成問題仍未改善,甚至部分時段還會強制關閉店家接單系統,影響店家經營權益。他呼籲勞動部、經濟部應嚴格審查,確認平台做法是否符合專法規定。
陳昱安表示,希望專法正式上路後能夠落實執法,除了推動真人客服機制外,交通部也應針對外送員事故進行完整分析,不只調查事故責任,更應釐清事故是否受到平台演算法或平台規範影響,才能真正降低外送員的交通風險。陳昱安喊話交通部長,「希望部長不要只會騎機車,針對外送專法的執法部分,必須積極處理!」
副總召王安祥提出民眾黨團五大訴求:
第一、防堵剝削: 勞動部必須硬起來,明確定義何謂「平台經營成本」,明令禁止平台以「媒合費」等任何巧立名目的規費,變相從外送員報酬中扣抵或預收,防堵業者轉嫁法遵成本給勞工。
第二、嚴格取締: 交通部不能只會踢皮球!應主動調查平台業者非法機車載客行為,負起中央督導責任,不應讓外送員與一般旅客與國際觀光客暴露在危險之中。
第三、拒絕壟斷: 針對 Grab 併購 foodpanda 案,公平會應秉持維護市場競爭與保護消費者的精神嚴格審查,絕不能讓壟斷市場的惡夢在台灣上演。
第四、補齊缺口: 外送專法配套不能三缺一!交通部應儘速完成「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上路,補足消費者權益的破網。
第五、跨部會整合: 單一部會已經無法對抗跨國平台巨獸,行政院應立即建立包含勞動部、交通部、數發部、公平會等跨部會的「外送專法成效觀測小組」,隨時緊盯平台的任何違法與轉嫁成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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