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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 台灣好報

誘拉軍公教大陸定居設籍?賴清德國安高層會議親揭穿

誘拉軍公教大陸定居設籍?賴清德國安高層會議親揭穿

【記者 張達威/台北 報導】大陸委員會今(13)日表示,賴總統於今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揭示中共對台各種統戰作為,對我國家安全危害已越趨嚴重,特別是針對中共採取更多作為,對台「融合發展」,以具體措施積極誘拉國人赴中國大陸定居及設籍,並允許保留台灣身分證件,混淆我國人對國家之認同,政府各有關機關必須全面檢討現有法令、建立防衛機制並有效規範,以降低交流風險,重塑健康有序之交流環境。

陸委會說明,為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自93年修正時即明訂「兩岸單一戶籍制度」,此一制度亦經兩岸透過各自法令規範確認執行,乃維繫兩岸人員往來秩序之重要基礎。中共近年來刻意破壞「兩岸單一戶籍制度」,是對我方法律之嚴重挑釁,更是刻意破壞台海現狀,製造兩岸人員交流失序狀態,已嚴重影響台灣社會安定。政府當前針對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中共有關身分證件的清查作業,完全肇因於中共破壞現狀,政府必須積極挺身因應之職責與作為。

陸委會說明,依現行兩岸條例規定,國人如果取得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更無從擔任志願軍職及公教人員。自103年至112年底止,因具備兩岸雙重身分遭政府註銷台灣戶籍者計676人,惟均無現職軍公教人員。近期政府在公務體系中陸續發現有現職人員領有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初步瞭解係因兩岸條例「單一戶籍制度」以及具備中國大陸戶籍者不得擔任我軍公教職務之規定,未與現行人事管理制度有效結合,造成現職人員可能存在不符法律任用規定之情況。政府有責任積極補偏救弊,及時遏阻及預防違法任職態樣案例繼續發生。

陸委會強調,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確保民眾對公權力之信任,自今年2月起推動專案宣導及清查工作,以落實依法任用。本次專案清查目的有四:宣導法令、掌握現況、鼓勵自主申報、及時協助解決。政府鼓勵持有相關證件者積極利用本次專案清查「自動申報、主動放棄」,也希望現職軍公教人員均能「誠實填表、據實以告」,以免未來經檢舉查獲,造成個人權益嚴重負面影響。

陸委會表示,軍公教人員之任用除須具備積極資格(如學經歷、國家考試及格等)外,亦不得具有消極資格(如不得有雙重國籍、中國大陸人民身分、未經褫奪公權……等)。此外軍公教人員身負保衛國家、執行公權力以及教育學子等公務重任,必須獲得人民信賴;法律亦課予軍公教人員對國家與國民負有忠誠義務。持有中共相關身分證件,係以積極行動向中共政權宣誓效忠,除已不具備現有法律要求之任用資格外,亦已違背忠誠義務,將斲喪人民對公職人員提供公共服務之高度信賴。

另針對「居住證」部分,陸委會澄清,「居住證」係中共漠視我國主權,矮化台灣並將我國國民視為其公民,營造對台行使管轄權,扭曲國人對國家認同、混淆兩岸人民身分之灰色作戰。即使現行法律沒有禁止規範,政府基於政策要求,絕不允許現職軍公教人員配合中共對台統戰作為,申領中共居住證,軍公教人員有配合國家政策之義務。現職軍公教人員在職期間,不可能符合中共要求在申領城市居住6個月以上且具備「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之條件。現職人員如持有中共居住證,任職機關(構)、學校即有責任釐清在人事差勤或赴陸管理制度上是否出現重大漏洞。

陸委會強調,政府各用人機關(構)、學校針對人事任用資格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事項採用「具結」方式進行清查,屬於政府內部人事管理權限,既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亦無侵害學術自由、校園自治之疑慮。「具結」係對當事人影響最小,也是執行成本最少之方式。當事人如拒絕配合本次專案清查具結,政府不會作為懲處依據。另鑒於整體公務體系龐大,各類人員與政府間法律關係複雜,本次專案清查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優先對象,後續陸委會將會同有關機關就公務機關(構)、學校及公營事業、公設財團法人等所屬人員,共同研商建置常態化、制度化之人事管理機制,以全面落實法律規範。

陸委會再次感謝絕大多數軍公教人員對本次專案清查工作之支持,並高度配合國家政策。依據陸委會最新民調顯示,超過7成以上民眾支持政府本次清查與宣導工作。為保護國家安全,積極反制中共對台統戰滲透,全體軍公教人員都有義務配合國家法令與政策,以具體行動配合政府清查作業,展現對台灣土地的忠誠與熱愛。忠誠愛國,人人有責;守法義務,不分你我。政府堅持做對的事,堅定守護國家安全,全體國民才能安心。(照片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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