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國證明曾是中國人再證明已不是中國人」 陸配「補件」誰是麻煩製造者?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我在台灣生活三十幾年,當完兵、有家庭、有工作,結果突然收到一張公文,要我補交三十年前的文件,還說不補就要撤銷我的戶籍?」這不是玩笑,而是許多已經在台灣安身立命的大陸配偶與其家庭,最近突如其來面對的真實困境!
移民署近日陸續寄發通知,要求部分早年取得台灣身分的大陸地區配偶,在三個月內補交經海基會驗證的大陸「原籍除籍證明」,否則將撤銷其在台灣定居證,連帶取消戶籍登記。讓不少陸籍配偶震驚又無助,因為這些文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交過,現在卻突然被要求重新補件,而且補件還必須自行回大陸原籍地處理。
從小在台長大 卻要「自證不是中國人」
陳先生一歲時從貴州隨母親來台,父親是台灣人,自己在台灣長大、念書、工作、當兵,從來不覺得自己不是台灣人。直到前幾天收到移民署的補件通知書,他一頭霧水~
「當初都已經把資料交給移民署了,不然我怎麼可能順利拿到身分證?現在你叫我飛去中國補辦公證書,我工作不用請假嗎?費用誰出?而且我早就沒有中國戶籍了,你要我去哪裡辦?」他語氣無奈也氣憤。
更令人不安的是,通知書上寫得清楚,如果三個月內沒補齊,就會撤銷他的戶籍與身分,可能還面臨「被出境」的情況。「我如果兩邊都沒戶籍,到時是要我睡機場嗎?」
媽媽三十年前早已交件 政府卻說找不到
林先生的媽媽是在1990年代初嫁來台灣的陸配,當時還沒有海基會,辦理大陸除籍的程序都透過當時香港的「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他早就依規定交出原籍除籍證明,也順利取得台灣身分。
「結果現在突然來一封信說『查無紀錄』,叫我媽自己補。你要我們去哪裡找三十年前的文件?當初是政府單位收走的,現在卻要我們重新去中國證明曾經是中國人,然後再證明已經不是中國人,這合理嗎?」
林先生氣憤表示,媽媽已經在台灣生活三十多年,不但繳稅、繳健保、育兒成家,完全就是個台灣人,卻突然被政府要求自證身分,「我們不是外人,是這片土地上的一份子,怎麼可以說撤銷就撤銷?」
孩子成了夾心餅 被迫扛起一切忙「補件」
許多第二代新住民子女也被捲入這場風波。小王的媽媽就是受到影響的陸配之一,眼看家中收到補件通知,他立刻成了處理所有文件的聯絡窗口。
「我要幫忙打電話、查資料、聯絡海基會,還要安撫媽媽情緒崩潰。這些事對我們來說根本是天書,但我們又不能不做,因為一不做就可能被撤銷身分。」
小王說,他身邊也有朋友遇到同樣的情況,「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要去哪找三十年前的文件,更不知道補件的標準是什麼?」
不是補一份文件這麼簡單 是一整個家的不安
外界質疑,這項補件政策根本是「追溯身分」,很多人當年能成功取得身分,就是因為當時就已經按規定提交過文件。現在政府突然說「查不到」,就要人民自己負責,不但沒有留下文件的證據,還要人民承擔後果,甚至可能讓家庭一夕間解體。這樣的做法,不只是行政效率的問題,更是制度公正與人道精神的大破口。
台灣是一個重視民主與人權的社會,不該讓已在台灣努力生活多年的家庭,因為一紙「補件通知」就陷入恐懼與不安。補件制度應該設有彈性,考量歷史脈絡與實際困難,給予明確說明與合理期限,而不是一句「不補就撤銷」讓人民陷入無國籍與無家可歸的困境。(照片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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