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稱新住民非一個種族 社福團體不滿開嗆
民眾黨團宣布撤簽協商結論。(圖/記者林詠青攝,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民眾黨昨天不滿原先所提的《新住民基本法》,被綠委質疑偷渡中國配偶福利,決定撤簽協商結論,其中,綠委在12日黨團協商時稱,「新住民不是一個種族,不是一個特定的民族,他只是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前一個短暫的身分定位而已」,引發社福團體不滿。「台灣紫點點多元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李霞直指,族群是根據自己的集體共識而形成的,「今天政治人物與政府憑什麼定義新住民不是一個族群?」新住民不會因為取得身份證,就沒有文化隔閡與語言障礙,「這個法很明顯剝奪了已定居的新住民權益」。
日前黨團協商處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指,「新住民不是一個種族,不是一個特定的民族,他只是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前一個短暫的身分定位而已」、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也稱「新住民的身分是比較模糊的,它是一個過渡的階段」,引發社福團體不滿。
以陸配身份入列國民黨2024不分區立委名單第17名,同時也是社福團體「台灣紫點點多元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長李霞指出,自己長期倡議族群文化,就是要社會認同新住民族群文化,不管是最初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或協商後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新住民族群期待的是能夠通過這次立法,不管是在族群定義上或作用實施上都需要一個法源依據,更期待對新住民權益有更具體的政策性實質性內容。
李霞續指,很遺憾這個法從一開始就在動蕩中進行,一方面政黨之間沒有共識,另一方面新住民族群與政黨之間也沒有共識,甚至公民團體兩度召開記者會呼籲,希望這個法是一個實質的跟人權相關的權益法,而不是流為形式的法。
李霞說,最痛心的是看到這次立法過程,政治人物竟然大咧咧說出新住民的身份只是過渡期,震驚了整個族群,這是對整個族群權益的漠視,「政治人物口中的新住民不是一個民族,但新住民是一個族群有自己的多元文化!我們努力推動了幾十年的多元文化,一夕之間被政治人物打成零。」
「族群是根據自己的集體共識而形成的,今天政治人物與政府憑什麼定義新住民不是一個族群?」李霞認為,行政版第十九條,把已定居的新住民直接定義為其實就是等同一般人身份。承上所論述,族群定義是根據族群文化而定,跟有沒有取得身份證無關,新住民不會因為取得身份證,就沒有文化隔閡與語言障礙,「這個法很明顯剝奪了已定居的新住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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