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單厚之/當憲法法庭變成憲政怪獸
憲法法庭上周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部分違憲的判決。(圖/擷自憲法法庭官網)
[NOWnews今日新聞] 憲法法庭上周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部分違憲的判決,雖說是部分違憲,但其實所有關鍵條文都被認定違憲,所有權力都無法行使。整個判決就像是日前死刑「有條件合憲」卻等於實質廢死的翻版,立法權不僅是被打回原點,而且還遠不如修法之前的狀態。
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月底即將卸任,外界原本就猜測憲法法庭可能會做出部分違憲的判決,而且更加沒有顧忌地傾向綠營。但卻沒有想到,憲法法庭居然毫無遮掩做到這個程度,逐字逐句的找違憲理由,更進一步否定了立法權的核心。
以立法院邀請總統國情報告為例: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這短短61個字,大致和2008年修法的文字相同,卻被憲法法庭判定有兩點違憲,一是立法院內部程序排定議程是「片面決定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時程與相關事宜之安排」;而「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則是指定總統國情報告的議題內容。
試問,立法院邀總統國情報告,議程不由立法院決定,難道要由總統決定嗎?立法院所有的院會都需要程序委員會排議程,難道大法官連這都不知道嗎?再者立法院邀總統國情報告,不談國家大政方針,難道談風花雪月嗎?憲法法庭連這樣都認為違憲,那還有什麼不違憲?
對於反質詢與藐視國會,憲法法庭居然說,官員備詢只負政治責任而非法律責任,所以立委不能課予備詢以外的法律義務,也不能以法律手段制裁。所以官員在國會殿堂說謊無罪,立法院要罰錢或移送監察院就違憲。就連「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都被憲法法庭指為「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雖然釋字585號給予立法院調查權時已寫明「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所附屬之強制權力,應以科處罰鍰為限」,但這次憲法法庭卻把所有與罰鍰相關的條文都判定違憲,讓調查權毫無強制力。
由於在野黨早已揚言,如果宣布違憲就「修到合憲為止」,憲法法庭乾脆再上一道枷鎖,未來立法院調查委員會若有其他機關認為違憲提起憲法訴訟,在憲法法庭做出判決之前,「立法院尚不得逕為調查權之行使」。也就是說,不管你立法院怎麼修,最後能不能行使調查權還是我說了算。這不僅違背依法行事的原則,更是讓司法權凌駕於立法權。
除此之外,憲法法庭還判定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不違憲,但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則違憲,這等於是把手伸進立法院,要管立法院的內規和國會自治事項。完全沒有對權力分立的基本尊重。
這次的裁決,從頭到尾就是要修立法院,把立法權的核心一點一點的剝奪、踩在腳下,把行政權無限的放大,自己變成太上立法院。試問,若在一年前民進黨還有國會多數時,憲法法庭可能做出這樣的判決嗎?若哪天朝野再次輪替,這批大法官是不是又要做出不同的判決?
憲法法庭本來是憲法的守護者、憲政爭議的仲裁者,如今卻變成了憲政爭議的製造者、憲政亂象的根源。大法官們缺乏對憲法的尊重、不知節制權力,只有立場、不論是非,只管眼下的政黨利益,不管國家的長治久安。憲法法庭活生生把自己變成一個無人能節制的憲政怪獸,不管是8成反廢死的民意或國會多數都拿他毫無辦法,為所欲為。
在這次判決前,國民黨主張修《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做出裁判的門檻,並可能讓缺額太多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當時我還覺得國民黨的手段太過激烈,可能犧牲民眾的權益,但既然憲法法庭已經變成毫無下限的憲政怪獸,不讓他們運作,對國家、人民或許才是好事。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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