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衝中選會抗議 籲公告領銜人遞補辦法

罷免吳思瑤團體今天到中選會抗議。(圖/地動刪搖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罷免吳思瑤案領銜人張克晉日前宣布退出。對此,罷免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今(12)日正式致函中選會,要求立即公告「遞補領銜人作業辦法」,以及明確相關作業流程。賴苡任說,中選會沒有公告相關的「作業辦法」,就是黑箱作業,所有的程序都應該法制化,才不會出現因人而異,或是標準不一的問題,不敢公告作業辦法就是想上下其手,沒收人民的罷免權。
賴苡任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由於張克晉退出,因此必須依照《選罷法》第76條第8項遞交同意書由備補領銜人遞補,但究竟誰有權利送同意書至中選會?同意書的審查標準為何?審查時程多久?哪個機關審查?如果同意書被剃除是否有補件機會等等一系列的程序問題,中選會都莫衷一是,甚至拒絕回答,並要求人民團體函文至中選會才予以答覆,或是要罷免團體走人民陳情案。
賴苡任認為,立法院於112年5月26日即修正通過《選罷法》第76條第8項,「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更換」之條文,3年過去卻遲遲未公告對應之「作業辦法」,導致如今制度真空,公民權利無從行使、無法可依,行政機關因嚴重怠惰使得自身也無從依法行政。
賴苡任續指,最離譜的是當初《選罷法》第76條修正案就是行政院的版本,身為中選會的主管機關提案,竟然放任李進勇行政怠惰3年,沒有監督中選會訂立相關「作業辦法」。
賴苡任表示,團隊早在5月2日便向中選會主動詢問遞補領銜人作業程序,中選會於當日下午提供「提議人同意書格式」範本,證實中選會知悉本案已啟動遞補程序。但迄今已逾一週,主管機關仍未公告任何作業辦法、審查標準或送件指引,僅要求罷免團體「發函詢問」,形同將制度個案化、黑箱化,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及侵害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針對目前罷免案實務上面臨的問題,賴苡任提出三點質疑,一、提議人湊齊2054份同意書後,應由誰具名送件?二、中選會是否對同意書進行審查?審查期程為何?是否將公開審查結果?三、送件與審查程序是否影響第二階段連署時程?若遭拖延是否構成間接否決?因無「作業辦法」而延誤到二階段罷免時程誰該負責?是選務主管機關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要負責嗎?
賴苡任強調,除正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致函文以外,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野黨委員遞交陳情函,請求監督中選會依法建立標準程序,明定作業辦法,不得讓公民參政權因行政怠惰遭遇阻礙。人民的罷免權,不該卡在一個不公告「作業辦法」的中選會手上,請李進勇拿出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不要再讓民主卡死在您的怠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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