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違反兩岸關係條例?郭正亮轟:政治操作

陸委會1日點名旺中集團涉及附和中共對台統戰,將檢視該集團是否有違《兩岸條例》規定。圖為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圖/記者呂炯昌攝)
[NOWnews今日新聞] 陸委會昨(1)日發布新聞指出,旺中集團出席中共官方舉辦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與「兩岸媒體人峰會」,陸委會予以最嚴厲譴責,並將檢視該媒體集團行為是否涉及與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情況,依法處理。對此,前立委郭正亮怒轟,在法理上恐難成立,「這就是國安會的要求,他們想藉機做一波政治操作。」
中共官方主辦的「兩岸媒體人峰會」及「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29日在北京召開,其中旺中集團總經理蔡旺庭也有出席。中國國台辦副主任吳璽在會中喊話台媒,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堅定推進統一。
對此,陸委會今指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並點名旺中媒體集團為求在陸發展利益,協助中共辦理具統戰意涵之「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並唱和中共官方損害我國家主權,嚴重危害國家利益。
陸委會表示,中共長期利用兩岸交流包裝對台統戰宣意圖,且此會前已提醒這類峰會把台灣媒體人叫到北京訓話、指導,已非單純文教交流,非政府樂見。
陸委會批評,旺中集團一意孤行,為一己私利,不顧社會觀感,發表傷害我國家主權言論,甘願成為中共對台統戰的棋子,在此给予最嚴厲的譴責;並強調政府將檢視該集團行為是否有違《兩岸條例》第33條之1,依法處理。
對此,郭正亮1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表示,就實質法律面,《兩岸條例》第33條之一雖規定台灣地區人民與法人不得與大陸涉及對台工作、影響國安的單位進行任何合作,但此條文定義模糊。
郭正亮質疑,出席文化交流會議構成所謂「合作」一說,在法理上恐難成立,「這樣也算合作行為嗎?根本扯不上邊。」
郭正亮認為,這場風波的重點是挑起話題,引起獨派群體的不滿情緒,未必會進入法律程序,更可能是停留在政治操作層次,「這就是國安會的要求,他們想藉機做一波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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