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31°
( 35° / 24° )
氣象
2025-06-27 | 今日新聞

快訊/立法院三讀通過 最高法院開庭要直播

快訊/立法院三讀通過 最高法院開庭要直播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明定最高法院、大法庭於公開行訴訟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時所為之錄音、錄影,應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圖為最高法院外觀。(圖/最高法院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法院審判公開透明前進一大步!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明定最高法院、大法庭於公開行訴訟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時所為之錄音、錄影,應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

不過修法也訂出但書,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造成個人生命、身體、隱私或營業秘密重大損害之虞者,得裁定不予公開播送。此外,還有五種案件也不公開播送,包括:一、依法以不公開法庭審理之案件。二、適用簡易或小額訴訟程序之民事案件。三、適用簡易或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之行政訴訟案件。四、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案件。五、適用《家事事件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或《商業事件審理法》審理之案件。

修法也有保護條款,如果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或財產,或是嚴重影響審判之公平性,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將其錄音、錄影予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為之。

此外,雖然修法只規定最高法院與憲法法庭要直播,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所為之錄音、錄影,不予公開播送,但審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得審酌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等一切情狀後,就於公開行訴訟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以適當方式實施公開播送。前項之裁定,得為抗告。

修法也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因現在旁聽席常不夠多,因此應於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時,法院得以科技設備將開庭之聲音、影像傳送至同法院內適當空間之旁聽席公開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修法後,一、二審雖不會公開直播,但到了最高法院時,就必須直播。司法院雖堅持反對直播立場,認為在影音傳播時代,若審判過程直播,影像恐會被拿來濫用。但提案修法的民眾黨立院黨團認為,現在的憲法法庭也是全程直播,司法院這樣的說法,只是顯示雙標。

民進黨也質疑修法有政治目的,就是想要護航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此修法沒有在委員會討論,還逕付二讀,還趕在今天就三讀通過。但綠委也不敵藍白聯手,最後仍修法通過。



相關新聞


獨/大罷免後恐重新洗牌!若出現「這狀況」 民眾黨在國會更關鍵


大罷免成功後韓國瑜院長不保?傳綠營已準備修法 藍只剩這招反制


立院三讀通過幫軍人加薪!綠委全投反對票 他怒:賴清德愧對國軍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治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