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韓國旅遊拍路人恐觸法 最重可判7年

赴韓國旅遊注意了,未經同意拍攝路人恐觸法,面臨刑責與罰款。(圖/NOWNEWS資料照 )
[NOWnews今日新聞] 國人出國旅遊總是會興高采烈拿起手機與相機四處拍照,但近期傳出多起國人赴韓國旅遊因為拍攝路人未經同意,而被當成現行犯報警逮捕。外交部提醒,未經同意拍攝行為,將觸犯韓國「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得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約台幣106萬)以下之罰款。
疫情解封後,國人大批赴韓旅遊。但2023年底,傳出1名24歲國人「柚柚」韓國首爾旅遊,因在街頭拍到一名韓國正妹約5秒就被當變態,報警處理,不僅被拘留1天,還限制出境超過2個月。類似國人在韓國拍攝路人的而遭警方以現行犯逮補、限制出境的情況屢見不鮮。
韓國旅遊粉專「王天中-韓國人,你潮什麼?」指出,「在台灣,我們知道拍照者非故意,沒有拍到奇怪畫面又願意刪除,通常都不會追究,但在韓國,他們真的會非常生氣,而且會很用力主張自己的權力,韓國法律也非常保護這項權力,所以即使你非故意,只是不小心掃到,也可能被判定損及對方權力、觸法,這不是人家在找碴!而是文化、習慣與法律上的差異。」
外交部提醒,在韓國使用相機或具類似功能之機械,未經他人同意拍攝他人,或分享、出售、公開撥放拍攝的內容,相關行為將觸犯韓國「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得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以下之罰款。
外交部指出,近年來時常發生,我國民眾到韓國旅遊期間,因在未取得當事人同意下,即拍攝韓國女性或是特定身體特徵,而遭到韓國警方逮捕。外交部已在領事事務局旅遊警示網站中宣導,並將透過領事事務局LINE官方帳號(@boca.tw)適時提醒國人。
外交部再次提醒,韓國與我國均對個資保護、個人肖像權十分重視,對於不法拍攝行持零容忍態度,相關法律十分完備且執法嚴謹,案件審理程序長達數個月且限制出境韓國,國人赴韓國旅遊必須留意當地法規,切勿以身試法。倘未來國人在韓旅遇重大急難案件,可隨時撥打我國駐韓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 +82-10-9080-2761;或駐釜山辦事處聯絡電話:+82-10-4537-7961。
針對部分在國外因涉案遭羈押國人質疑外館提供法律協助不足,外交部補充說,依據國際協定或慣例,駐外館處及其人員不得干涉外國司法、擔任保證人、代理人或代為出庭、翻譯等,且我駐外館處人員多不具有法律專業背景及執照,不宜提供涉及司法事件之參考意見,以免提供不完整之法律意見損及民眾權益。當事人應自行聘請律師,必要時駐外館處可提供律師參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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