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擬簽放棄外國籍切結書 劉世芳:沒辦法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沒有切結、具結的辦法。(圖/記者葉政勳攝)
[NOWnews今日新聞] 預計在明年2月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李貞秀有中配身份,應依《國籍法》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能參政,但兩岸互不承認主權,實務上無法達成。據悉,立法院將提「有無雙重國籍、放棄外國籍」切結書解套,李貞秀也表達將會簽署。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4)日回應,在現在《國籍法》規定裡,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並沒有切結、具結的辦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就「普發新版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如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之政策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
針對預計在明年2月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李貞秀,表態願意簽署「有無雙重國籍、放棄外國籍」切結書,切結書有效力嗎?劉世芳會前受訪時表示,在現在《國籍法》規定裡,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並沒有切結、具結的辦法。
另外,有關國民黨團表態要提案《國籍法》,保障中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限制,劉世芳直言,《國籍法》是針對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的人,如果針對中配的話這很奇怪,這是一個非常特權的條款,更何況按照《國籍法》20條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如果要擔任公職者,必須在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根據行政院2023年的函示給各部會,所謂「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有關北北桃花有5個公所沒有解職中配村里長,是否送到監察院調查?劉世芳指出,在今年5月的時候,按照時間點來限制的話,《國籍法》裡面20條是1年內,5個陸配村里長已經超過1年,內政部民政司多次去函要求縣市政府,一定要按照《國籍法》的規定來處理,因為多次去文,他們都是用推託的方式,比如說「我們要問陸委會」、「我們要問移民署」、「我們要問民政司」、「我們要問內政部」,其實縣市政府對《國籍法》20條非常清楚的表態,我們認為他們有失職,所以就移送監察院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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