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起訴求刑17年!基進喊:設境外代理人法

《中天新聞》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因涉共諜案而於今年1月起遭羈押。(圖/翻攝自林宸佑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天新聞》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因涉共諜案而於今年1月起遭羈押,目前仍在押中,如今傳出橋檢方將依違反《反滲透法》、洗錢及行賄等3項重罪將他正式起訴,恐求刑達17年。對此,台灣基進秘書長馬依翔今(7)日表示,此案證明法規「事後追訴」的嚴重不足,只有立法通過設立《境外勢力代理人法》,才能精準阻斷滲透鏈、強化國安。
馬依翔表示,《境外勢力代理人法》核心邏輯是「先抓金流才能揪出人」,而不是現在這樣,永遠只能等「抓到人才去揪金流」。若《代理人法》完備,任何接受境外勢力指示、資助或監督的人員或組織,均須強制揭露其資金來源與活動安排。林宸佑若有不明資金往來,卻沒有依法登記,在計畫初期就會被列入警示,而不是等他行賄軍方後才啟動偵查。
馬依翔指出,制定「代理人透明登記制度」已是全球民主國家的共識,旨在揭露「隱蔽的干預」,例如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要求代表外國利害關係人的代理人必須揭露其政治活動、資金收支與契約關係,確保大眾能評估其言論與活動背景;澳洲也在2018年通過《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FITS),要求代表外國委託人從事政治活動者進行登記,若涉及欺騙、秘密行為則屬違法的「外國干預」,最高可處20年監禁。
馬依翔舉例,英國也在2023年將《外國影響力登記法》(FIRS)納入國家安全法制,將國外勢力的指示分為政治影響與增強層級,要求在活動開始前10天內必須完成登記。
馬依翔最後表示,中國對台的吸收滲透從未停止,並且手段日益隱晦、資金層層轉手。台灣不能只靠地檢署「爆一件、抓一件」,必須效仿盟邦,建立一套讓「陽光照進金流」的預警機制,他並呼籲國人深思這幾起共諜案的警示,儘速推動《境外勢力代理人法》立法,讓台灣民主在面對中國銀彈攻勢時,能擁有主動預防、即時斷點的堅強防線。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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