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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 今日新聞

《油不得你》遭查深偽 律師揭這點恐已違法

《油不得你》遭查深偽 律師揭這點恐已違法
《油不得你》製作人、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遭檢舉利用AI深偽總統賴清德聲音,遭警方突襲住家查水表。(圖/翻攝自凌濤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國民黨因反致癌油上凱道,但同一天卻傳出曾製作萊爾校長爆紅的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因製作《油不得你》影片被刑事局找上門。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影片以AI偽造總統聲音,並非單純模仿或言論自由。若戰爭時有人偽造總統宣布投降,難道也不違法?若足以使外界誤認為本人發言並造成損害,恐觸犯《刑法》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罪;若涉及選舉或罷免,更可能違反《選罷法》,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曾任法官的律師張耀宇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該段影片一開始就以擬人化的方式說明主角是「苯駢芘」,並沒有冒用他人名義之意圖。

韋淳祐反擊:影片應屬公共議題評論

因《萊爾校長》一炮而紅的韋淳祐遭刑警登門,刑事局證實,《油不得你》因遭檢舉偽造總統賴清德的聲音,恐讓民眾以為影片是賴清德所錄製,才會登門找上韋淳祐,並「建議自行評估」是否下架。韋淳祐本人則質疑,影片明確以致癌物苯駢芘為主角,屬於公共議題評論,政府卻不優先追查毒油流向,反而迅速派員上門,查人的速度遠快於查油。

律師:AI偽造特定人士影音非屬言論自由 恐違《刑法》、《選罷法》

林智群發文指出,那個影片就是用AI偽造總統聲音,不要這樣搞,誰會查你?守法很難嗎?如果這樣可以,戰爭時有人偽造總統聲音,宣布投降,也不違法嗎?如果國民黨主張「用AI偽造聲音」是言論自由,有人模仿萬安聲音發影片,承認他不是蔣家人,國民黨或萬安要不要提告?

林智群表示,依《刑法》第220條規定,具有表達及證明功能的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在法律上可能「以文書論」。若利用AI偽造、變造特定人士影音,使外界誤認為本人發表或承認相關內容,且足以造成公眾或他人損害,可能涉及《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若再將相關影音上傳網路、提供媒體或對外使用,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

除了《刑法》,林智群指出,《選罷法》也有加重處罰規定,如第104條寫到,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本人之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電磁紀錄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網友提出的「那真人表演模仿賴清德聲音,是不是也該被查水表?」林智群認為,真人模仿,大家都知道他在模仿;但一個影片,誰知道是不是賴總統講的?

前法官:影片表明主角身份、無冒用他人名義意圖

曾任法官的律師張耀宇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該段影片一開始就以擬人化的方式說明主角是「苯駢芘」,並沒有冒用他人名義之意圖,至於使用的聲音跟誰相似,則見仁見智,無從直接指涉影片的聲音就是總統賴清德,且本件為矚目之食安事件,自屬可受公評之事,該影片自屬高價值政治性言論,依實務見解,司法應降低審查密度,以免戕害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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