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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 品觀點

馬太鞍溪災難的警示 政府治理責無旁貸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洪水長驅直入光復鄉,數十條人命殞落,無數家園瞬間被吞沒。天災本難免,但這場災難卻處處顯露「人禍」的影子。從七月堰塞湖初現端倪,到九月底洪水傾瀉,近兩個月的黃金防災期,中央與地方卻在權責分工、資訊判斷與行動作為上接連失靈。這場悲劇,既是自然的考驗,更是政府治理失靈的警訊。



根據《災害防救法》,農業部負責防治大規模崩塌,經濟部主管水患,風災屬內政部管轄,其中內政部也是防救災的統合機關。然而,堰塞湖壩體蓄水量從數百萬噸迅速累積至九千多萬噸時,相關部會卻未及時啟動引流或降壩工程。國內並非沒有先例,光復水患責任喧喧嚷嚷,不少學者專家已經指出,民國88年草嶺堰塞湖便透過人工溢流道化解危機。更遑論軍方早有大型直升機可吊運機具,並非毫無手段。中央選擇靜觀其變,等到「未爆彈」化作洪流,才倉促下撤離令,此種失誤,實難以用「不可抗力」帶過。



農業部長陳駿季更在八月「楊柳颱風」後,面對立委的關心與質詢,一再表示壩體「不會瞬間潰堤」沒有立即危險交代。重點是接下來的一個多月,農業部依舊沒有進一步的作為。當洪水夾雜泥流、樹木與所經之處所帶來的汽車、泥塊等龐然大物,衝進光復村民家園,農業部還刻意要求媒體必須以「溢流」取代「潰壩」字眼。輕忽堰塞湖潰堤風險,當地居民當然跟著鬆懈。弱化風險認知在先,事發後的文字遊戲,難脫卸責之嫌。若當時就明確指出潰壩可能帶來海嘯級洪災,下游疏散強度與配套勢必不同。



然而,堰塞湖只是序幕,真正奪命的主因是馬太鞍溪本身堤防潰決。光復二號、三號堤段竟出現近三公里破口,洪水長驅直入。這究竟是新堤未與舊堤銜接?還是砂石場便道留了缺口?施工瑕疵與監督失靈,都指向水利署的責任。若下游防線堅固,即使上游潰壩,洪水亦未必能肆虐至此。



內政部在撤離作業上的遲緩,也不容忽視。九月二十一日開設應變中心,隔日下紅色警戒,要求縣府緊急撤離八千多人。以地方人力之有限,如何能在短短時間疏散眾多居民,更遑論許多罹難者是行動不便的長者?災防法明白規定,當地方無力因應時,中央應主動派員協助,甚至動用國軍。但實際上,國軍並未及時介入,垂直避難雖是借重他國經驗,但國人並不熟悉,從未演練也缺乏實際可行的配套措施。



這次災難,從農業部防治不力、水利署的堤防缺口到內政部警示並協助撤離等,明顯都有值得檢討之處。地方政府撤離不及的原因,遭遇的困難等,當然也要一併檢視。行政院長卓榮泰承諾「全力復原並究責」,此話固然正確,但若只是將矛頭對準地方政府,卻對自家部會輕輕放下,那便是球員兼裁判,不僅有失公允,更將再次傷害災民的信任。



災後民間自發湧現「鏟子超人」,展現社會的互助與韌性,這是台灣最可貴的力量。但國家治理不能仰賴公民社會的善意補位。災難是檢驗執政的試金石,真正的檢討,應是透過透明、公正的調查,釐清決策過程中的失職與疏漏,並追究應負的責任,不論涉及哪一個部會、哪一位官員。



卓揆的「究責」究竟是認真檢討,還是政治操作,民眾很快會看得清楚。災後的最大教訓,不只是花蓮需要重建,而是國家防災體系必須徹底補破網。否則,下一次洪水來襲,悲劇恐怕還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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