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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 菱傳媒

《預算法》吵翻天!綠委認有礙災後重建 藍委:柯建銘、林佳龍都曾提案限縮


《預算法》吵翻天!綠委認有礙災後重建 藍委:柯建銘、林佳龍都曾提案限縮

(菱傳媒/綜合報導)立法院藍白黨團提案修正《預算法》,希望特別預算常態化,民進黨對此質疑「救災錢從哪來?」對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今(7日)表示,民進黨在野時,柯建銘、林佳龍就曾提案限縮特別預算提出,理由是為避免紊亂財政紀律,民進黨不需還沒討論就開始抹黑。



現行《預算法》第83條規定,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第1款)、國家經濟重大變故(第2款)、重大災變(第3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4款)等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國民黨立委與民眾黨團在立法院本會期提出預算法第83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限制或刪除第4款規定,避免「特別預算常態化」破壞預算整體性及財政紀律。



國民黨昨透過臉書指出,網路謠言稱國民黨提出的預算法第83條等條文修正草案,將造成「若發生經濟大蕭條或大地震,將無法預先支應」,這與事實不符。今年中央政府編列新台幣74億元第二預備金、20億元災害準備金都足以應對目前重大災害,行政院近期撥款3億元經費,即是2023年通過的法定預算,也並不是特別預算,可見修法並不會影響救災經費支出。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特別預算目的是為補公務預算僵化與不足,就連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也提出3個與花東建設有關的特別條例,其中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更要求編列新台幣2500億元,這就屬於現行預算法第83條第4款的「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吳思瑤表示,一方面傅崐萁打算編特別預算,但另一方面國民黨立委提案限縮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根本自相矛盾,國民黨內部應先檢視彼此不同調。吳思瑤也說,國民黨雖辯稱,災害重建可用預算法第83條第3款的「重大災變」來編列特別預算,但災後重建漫長,可能涉及修繕橋梁、路基、公路,這時就需要用上第4款的「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呼籲國民黨應虛心檢討。



對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則表示,《預算法》第83條第4款淪為執政黨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早在1996年,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就曾提案刪除,時任立委柯建銘提案修正預算法部分條文,刪除「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理由是「為避免特別預算編列的浮濫,破壞正常預算體制,有必要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之條件」。



許宇甄指出,2013年,時任民進黨立委的林佳龍再次提案刪除,並強調為了避免特別預算制度紊亂財政紀律,在非特殊急迫情形下,不應任意採用。而林佳龍的提案,柯建銘、前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也有連署。



許宇甄表示,蔡政府上任迄今提出的特別預算包含前瞻基礎建設新台幣8400億元、海空戰力提升2400億元、新式戰機採購2500億元、新冠肺炎防疫8400億元、疫後強化韌性3800億元,總金額高達2兆5500億元,已相當於一個總預算的規模,是歷來總統之最,也是留債最多的總統。



許宇甄指出,從柯建銘、林佳龍對預算法第83條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的意見就可以看到,特別預算特別常被濫用,為避免執政者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紊亂財政,現任民進黨的大黨鞭、總統府秘書長都曾提案要求刪除,顯見這個問題值得討論,再從蔡政府濫用特別預算的情形來看,不檢討恐讓後代子孫還債還不完。



許宇甄說,提醒吳思瑤不要忘了,民進黨立委也曾要求刪除該款,防止正常預算體制被破壞、紊亂財政,避免債留子孫,民進黨不需還沒討論就開始抹黑、抹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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