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代理司法院長要解編副院長、秘書長室 各廳處辦公室不夠用難收人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法官謝銘洋1日獲總統賴清德指定代理司法院長,因副院長、秘書長目前出缺,謝一上任隨即下達首起人事令,要求在兩辦公室工作的4名職員,改調至秘書處、司法行政廳與民事廳服務。但相關業務廳處長等一級主管認無空間收留,反要求職員續留原位辦公,讓謝一上任就碰軟釘子。
前司法院長許宗力10月31日任滿退職,立法院遲未審查繼任人選張文貞的人事案,為避免院長出缺以致司法院無法運作,總統賴清德1日依《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規定,指定最資深的大法官謝銘洋代理院長。
同一時間,立法院也未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的人事案,加上前秘書長吳三龍10月1日提前退職,副院長與秘書長兩要職同時出缺,全院重大事務全由副秘書長黃麟倫扛起.謝銘洋1日周五下午5時下班前收到府方通知,度過周休二日後,4日實質上任後隨即約見黃麟倫及各業務廳處長說明院務運作情形。
謝銘洋考量副院長與秘書長兩職出缺,尚未經由總統發令特任,目前在兩個首長辦公室服務的4名職員暫無業務可辦理,謝就任後隨即發出人事調動函,下令在副院長室工作的朱姓主任調至民事廳、一名專員調往司行廳,秘書長室的宋姓主任調往司行廳、一名科員調往秘書處,回溯至1日生效;而原本常駐在兩間辦公室的兩名工友,則歸建秘書處。
4職員、2工友無處去 暫留首長辦公室辦公
院長函6日送達後, 4名職員隨即退出各單位主管的聯繫群組,準備搬出辦公室,按規定各業務廳處也應同步啟動收人作業,但秘書處長楊思璇以秘書處已無位置再收人,希望科員續留原位處理公務;司行廳長高玉舜也附和楊的意見,讓當日原應搬離首長室的職員進對兩難,不知如何是好。
民事廳雖還有位置供朱主任辦公,但副院長室的專員調到司行廳後,若仍可就地辦公,同辦公室職位更高的朱主任卻要移到較小的民事廳工作,也不符合職場倫理,民事廳長周玫芳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也跟著楊、高二名主管的腳步,暫時按兵不動。
4名職員加2名工友現仍待在2間首長辦公室,使得謝銘洋上任後的首起人事函形同被漠視,在司法院內引發不小爭議。副秘書長黃麟倫7日參酌楊處長等主管的建議,考量院內不同聲音,認為此舉並非正辦,已要求各廳處盡快找尋合適地點,讓調動職員有地方可以辦公,不宜再占用首長辦公室。
司法院:儘速挪出空間安置
法界人士指出,秘書長從缺1個多月,副院長也從1日就出缺,兩間辦公室幾無重大業務需要經手,內部職員理應調派至其他廳處分擔繁重的工作,謝銘洋下達的指令無誤。謝雖是代理院長,但已實質行使院長職權,司法院所有主管都應服膺他的指示。
另有法界人士建議,即使司法院內辦公處所壅擠,單位主管暫時找不到處所讓職員辦公,也可比照疫情期間的工作模式,於會議室或騰出其他空間安置,不應在未奉謝銘洋核准下,直接就地借用上級單位特任首長的辦公室,逾越職場倫理。
法界人士憂心,司法院內許多職員具有憲法保障的法官身分,本就不易指揮,謝一旦跛腳,未來要如何統帥整個龐大的司法體系,不啻為一大挑戰。
司法院說明,院內辦公空間狹小,要在短時間內擠出處所供調動職員工作確有難度,惟長期借用首長辦公室亦不是辦法,已請楊處長等主管趕緊另尋他處,預計下周就可請異動職員搬離兩首長辦公室,目前已在作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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