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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 菱傳媒

懶人包/北檢四大罪狀起訴柯文哲 一文帶你看完891頁起訴書


懶人包/北檢四大罪狀起訴柯文哲 一文帶你看完891頁起訴書

(記者吳政峰/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19日偵結起訴,起訴書洋洋灑灑891頁,起訴被告多達11人,犯罪事實從政治獻金到京華城弊案都有,北檢羅列柯文哲4大罪狀,起訴求刑28年半。《菱傳媒》整理、摘要起訴書重點,帶領讀者一文看懂檢察官起訴重點。



柯文哲案鬧得沸沸揚揚,但北檢真正開始查辦柯文哲涉嫌不法,源自於今年5月間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出面到北檢告發京華城案,當時北檢檢察長還是現在法務部長鄭銘謙,鄭把案件指分給檢察官林俊言偵辦。



鄭銘謙高升法務部長後,前調查局長王俊力7月9日接掌北檢,8月間北檢再接獲鍾小平告發柯的政治獻金假帳案,王俊力將該部分案情指分給檢察官唐仲慶調查。



由於兩案金流交錯,擴及到民眾黨與柯的相關單位,檢察官因而組成辦案團隊,最終決定兩案合併起訴,26日正式偵查終結。




懶人包/北檢四大罪狀起訴柯文哲 一文帶你看完891頁起訴書



柯收賄1710萬 應曉薇收5250萬



起訴書指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提高子公司京華城土地容積率,2020年間以5250萬元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請她跟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協調,讓已被否決的容積案能起死回生,重回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沈慶京另以年薪300萬元聘請前台北市政府兵役局長朱亞虎,出任孫公司鼎越開發董事長,專責處理京華城買賣與容積事宜。



北市府審議京華城容積案期間,朱亞虎曾私下與利害關係人柯文哲、柯的大帳房李文宗聯繫。在柯、應、朱等人的助攻下,容積案成功闖進都委會,朱隨即透過7個人頭、各捐30萬元(政治獻金個人年度捐贈上限)共210萬元給民眾黨,這筆錢被北檢視為賄款「前金」。而後容積案關關難過關關過,朱亞虎坦言柯文哲肯定有協助,才會那麼快通過。



即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當時已判決京華城的容積率上限就是560%,柯文哲仍積極介入此案,指定時任副市長的彭振聲擔任京華城專案小組會議PM(專案管理人), 研議解套方案。



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邵琇珮認了柯文哲曾指示要快速辦理本案,但京華城未被指定為都更區,原本無法依《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予容獎,北市府卻變形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地主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條款,自行創設「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及「宜居城市」等三項貢獻獎勵項目,助京華城獲得額外兩成、即112%的容獎。



檢方也公布在柯文哲的隨身碟電磁紀錄查到,柯曾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日期與建照核發的時間點有密接性,柯文哲拒絕回答此段文字的含義,但檢察官另闢蹊徑,傳喚也被記錄於同一檔案內的證人說明後,多人證實數字是金錢,因而認定柯曾收沈1500萬元。



起訴9人 5在押被告移審北院



京華城案5名在押被告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26日都被用重罪起訴。柯的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與圖利兩罪;彭為圖利罪;沈為圖利與違背職務行賄罪;李文宗的起訴罪名則是違背職務收賄罪;應曉薇的起訴罪名是違背職務收賄及洗錢兩罪。



至於朱亞虎、京華城法務經理陳俊源則獲緩起訴處分,各需支付公庫330萬、120萬元。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男友兼議員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及助理陳佳敏3人犯嫌不足均不起訴。



北院26日下午人工抽籤公開分案,抽籤結果出爐,由中籤的衛股法官許芳瑜擔任受命法官,並由許芳瑜法官所屬之合議庭法官江俊彥擔任審判長,對應的公訴檢察官是有「肅貪猛將」封號的檢察官王鑫健。由於檢方移送卷宗共148宗,合議庭將等初步閱卷後再決定移審庭開庭時間。



侵佔兩政治獻金 金額達6834萬



政治獻金部分,北檢認定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竟把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周姓民眾、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林曼麗、林姓民眾捐贈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共600萬元侵占入己,未存入民眾黨專戶。



此外,柯文哲、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等人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再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目的是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侵占犯行。



不僅如此,柯文哲還利用木可公司侵佔政治獻金高達4510萬5754元。檢方認定,柯利用木可公司的「木可好店」大量販售募款小物,透過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網等媒體宣傳,但民眾點選連結捐贈、購買時,相關款項都透過第三方支付直接匯入木可公司帳戶,而非法律規範或支持者以為的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這部分侵佔的款項就高達4133萬餘元。就連大選期間民眾黨舉辦的「KP SHOW」募款演唱會盈餘77萬餘元,也是被木可公司拿走的。



檢察官最終決定用公益侵占罪起訴柯文哲與李文宗、李文娟3人,李文娟另多揹一條《商業會計法》偽填會計憑證罪。另因擔任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卻把基金會款項挪作他用,多揹一條背信罪。



競總員工「寄養」眾望基金會 A走827萬



起訴書認定,柯文哲與李文宗違背《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把民眾捐給眾望的錢,挪用供為柯聘請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發言人戴于文等13位員工的薪資,從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間,共挪用付薪827萬1095元。



北院訂傍晚1830開庭 法官分工3法庭同步登場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在押被告經檢察官起訴,將移審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北檢26日上午公告起訴後,5名在押被告已被移審台北地院,台北地院經公開抽籤分案,由衛股法官許芳瑜中籤,傍晚時已決定今晚6點半召開移審庭,預計由審判長江俊彥訊問柯文哲在第七法庭(另開延伸法庭第六法庭視訊);受命法官許芳瑜負責沈慶京跟應曉薇,在第一法庭開庭;陪席法官楊世賢負責李文宗與彭振聲的接押庭,在第十七法庭開庭。



依規定接押庭需公開審理,噤聲4個月的柯文哲,今晚將首度站上法庭,公開為自己辯駁。法官也會在庭訊結束後,作出是否接押柯文哲等5人的裁定,但法官也可能會諭知柯等人重金交保。



如果法院決定繼續羈押柯文哲,柯將再被收押3個月,且因檢察官起訴柯文哲的罪名屬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法院3個月後可再延長羈押柯6次,每次2個月,亦即北院法官最多可羈押柯文哲1年3個月,合計直到被判刑定讞前,三個審級的法院合計可再收押柯文哲最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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