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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 菱傳媒

北院更裁結果出爐 柯文哲改7千萬元交保+電子腳鐐手機監控


北院更裁結果出爐 柯文哲改7千萬元交保+電子腳鐐手機監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台北地院27日以3000萬元裁定交保,29日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同日北院開更裁庭,柯文哲表示將辭去黨主席,避免政治模糊焦點。合議庭評議後,改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附加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並限制住居8個月,並不得與同案證人、被告有工作及日常生活以外的接觸。



除了柯以外,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改以1億元、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千萬元、柯的大帳房李文宗2千萬元交保,以上三人亦限制出境出海並限制住居8個月,且均不得與同案證人、被告有工作及日常生活以外的接觸,3人與柯文哲一樣都需附加接受電子設備監控,即附帶電子腳鐐及監控手機定期報到。合議庭也諭知4人若未能於30日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北檢表示,待收到裁定後再研議是否抗告。



北院更裁結果出爐 柯文哲改7千萬元交保+電子腳鐐手機監控

北院提高柯文哲保釋金到7000萬並附加科技設備監控。林啟弘攝


柯文哲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1710萬元,護航威京子公司京華城提高兩成容積率,獲利高達上百億元;另涉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9月初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12月26日起訴,承審庭認定柯、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的大帳房李文宗等4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檢察官已蒐證完備,分別裁定以3000萬元、4000萬元、1500萬元、800萬元交保。



北檢提起抗告,高院認為柯文哲、李文宗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及《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沈慶京涉犯圖利、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均嫌疑重大。



高院首先指出,收賄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4名被告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原裁定對於4人有無羈押必要性,未針對相關事項作出必要說明,也未具體說明為何透過具保等手段就可避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不完備。



其次,原審諭知的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原裁定也未妥適說明。第三,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還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這項攸關逃亡與否的重要事實也不恰當。綜合上述理由高院認為檢察官提起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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