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大罷免起跑!鎖定藍37綠11拚新法生效前送件 白營成槓桿
(記者張麗娜/台北報導)農曆春節期間,全台大罷免連署如火如荼展開,罷團針對37藍委及11綠委展開罷免連署,目前已有至少20藍委及3綠委的罷免案第一階段連署達標,其中18個罷免藍委團體已趕在昨(3日)春節開工後首日將連署書送至中選會,不過仍有多個選區仍在連署中,力拚2月下旬《選罷法》新法生效前送件,以便適用舊法免附身分證影本,讓後續連署更容易達標。
公民團體利用農曆春節期間積極展開罷免連署,其中藍委部分,除原住民外幾乎無一倖免,分別針對台北市王鴻薇、徐巧芯、李彥秀、羅智強、賴士葆;新北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洪孟楷、羅明才;基隆林沛祥;桃園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竹市鄭正鈐;竹縣林思銘、徐欣瑩;苗栗邱鎮軍、陳超明(無黨籍);中市廖偉翔、羅廷瑋、顏寬恒、黃健豪、江啟臣、楊瓊瓔;彰化謝衣鳳;雲林丁學忠;南投馬文君、游顥;花蓮傅崐萁;台東黃建賓、金門陳玉珍、馬祖陳雪生等37名立委,以及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公民團體展開全台罷免連署,目前已有半數以上第一階段連署達標。
罷免綠委部分,國民黨及公民團體目前鎖定台北市吳思瑤、吳沛憶;新北張宏陸、蘇巧慧;宜蘭陳俊宇;台中蔡其昌、何欣純;高雄許智傑、黃捷及原住民立委陳瑩、伍麗華等11人。不過由於國民黨連署起步較慢晚,目前僅少數第一階段連署達標,春節過後仍加緊連署中,希望趕在新法生效前送中選會成案。
而白營部分,雖然民眾黨8席立委均為不分區,不在罷免名單之列,不過由於罷免結果恐將衝擊國會生態,一旦藍或綠單獨國會過半,民眾黨恐將失去關鍵少數地位,因此如何在大罷免浪潮中發揮槓桿作用,維持立院的微妙平衡勢力,則成為民眾黨的重要課題。
藍白大砍總預算掀怒火 公民團體發動罷免遍地開花
立法院上會期在藍白聯手下,強勢通過爭議性高的《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三法案修法,引發民進黨不滿。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登高一呼,喊出大罷免「國民黨41區立委應該全部罷掉」。原本各界對大罷免持觀望態度,但年前藍白再度攜手大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凍結各部會業務費,引爆各行各業怒火,「罷免傅崐萁們」聲浪高漲,各地罷團陸續成立,掀起全台「大罷免」浪潮。
面對綠營及公民團體發起大罷免,藍營也喊出「以罷制罷」,鎖定雙北、台中以及高雄四地,發起反制罷免行動。春節期間,藍營主導的罷免站也陸繼成立,台北有國民黨青年領銜罷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台中市黨部也協助發起罷免立委何欣純、蔡其昌,高雄則是罷免立委黃捷、許智傑。
依現行《選罷法》規定,罷免案第一階段,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人人數要是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罷免案第三階段要能罷免成功,則要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
由於罷免第一階段連署門檻通常最多只需2、3千份,基本上很容易達成。連署書送出後將有一個月的審查期,但接下來第二階段連署需在60日內繳出該區選民10%約達2、3萬份的連署數字,是較難以達成的門檻。
藍營「危險名單」出爐 仇恨值高列必罷對象
目前藍綠都傳出已鎖定罷免名單,但多數屬於喊話叫陣意味。不過,據了解,罷免有機會成功名單,集中在北、中部地區,主要影響因素包括新聞能見度高、當選得票差距小、在地政治勢力是否團結支持等。
目前被列為藍營「危險名單」的有新北板橋的葉元之,還有同屬當選得票數少,僅以1000多票差距勝選的桃園市藍委涂權吉。另外,得票數差距在1萬票左右的桃園藍委牛煦庭、台中藍委羅廷瑋、廖偉翔等,三位藍委也都是新任、年輕新秀,在選區內根基未穩,與競選對手差距不大,甚至有綠營補選者可替代補選。
此外,仇恨值較高的藍委也被列為「必罷」對象。如花蓮立委傅崐萁、台北市王鴻薇、徐巧芯、羅智強、李彥秀、南投馬文君、金門陳玉珍等。其中被列為罷免頭號戰犯的傅崐萁連署已逾7167份; 2024年選戰中三腳督選區的台北市港湖地區立委李彥秀,目前連署書已突破2萬3000份;北松山、中山區的王鴻薇罷免案,去年底就已突破1.5萬份,春節期間仍未停歇;松信區的徐巧芯罷免連署也達1萬份;大安區的羅智強連署也有1萬5千份,罷團喊出朝3萬份連署目標前進。
《選罷法》連署加嚴覆議即將表決 新法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
不過,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選罷法》連署加嚴條款,未來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該筆資料應予刪除;此外,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的情事,也一併增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規定。
立法院搶在春節連假前一刻,才將攸關罷免提議和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的《選罷法》修正案送交行政院,行政院也火速決議規劃提覆議,並於2月2日將覆議文件送抵立法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若覆議案遭否決,總統須在10日內公告該修法。
目前立法院長韓國瑜預定2月6日邀朝野黨團協商,國民黨傾向2月11 日進行表決,如無意外,覆議案將遭否決。因此新法生效日預計約在2月21日左右,這也是罷免案適用舊法的期限。
根據《選罷法》第131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因此,現階段罷免連署行動,於新法2月21日左右上路前,若連署達標送件至中選會,皆適用於舊制「不需提交身分證影本」連署規定,整個罷免案都是適用舊法。但如等生效之後才提罷免案者,則適用新法,不管一階、二階、三階都需附身分證影本。這形同增加罷免連署難度,也是罷團搶在新法生效前送件的原因。
同屆立委適用不同法條恐引發爭議 朝野恐掀法律戰
不過,由於各地罷免連署進度不一,也衍生同屆立委卻可能適用新舊不同《選罷法》法條的爭議。 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指出,同屆立委的罷免案,若出現新舊法連署門檻不同情況,中選會必須先出面界定,遭罷免立委也可能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因涉及憲法保障的平等原則,也可能由憲法法庭處理適法不一的情況。
此外,《選罷法》明定公職人員任職未滿一年,不得提起罷免案。立法院第11會期立委就職日是去年2月1日,因此國民黨立委質疑,2025年2月1日前的提案連署不應採納。不過,陳英鈐解釋,過去立法院長韓國瑜擔任高雄市長時,任期未滿一年,罷韓團體也提前連署,韓國瑜聲請罷免停止處理,最終仍遭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先後駁回。
陳英鈐強調,現階段關鍵在於立法院罷免覆議案及總統公告修法後施行時間,一旦時間底定後,將會是朝野下波法律攻防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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