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大罷免引爆查水表爭議 檢調今搜索花蓮縣政府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委大罷免活動全台遍地開花,2月間卻爆出花蓮有民眾連署後,遭到自稱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的人員登門按門鈴,對方表示受中選會委託,欲了解罷免單是不是他本人親簽,引發「查水表」爭議。《菱傳媒》掌握,花蓮地檢署25日一早指揮調查局花蓮縣調站搜索花蓮縣政府等2處公務機關,帶回民政處長長明良臻等11人,全案暫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方向偵辦。
「查水表」爭議爆發後,一度傳出花蓮縣調站欲以「行政違失」結案,但花檢分案指分給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調查後,發現全案有違反個資法的犯罪嫌疑,加上時間點處於連署後、提議前,也有涉犯選罷法的模糊空間,因此向花蓮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得法官核准。
廖榮寬25日指揮花蓮縣調站發動搜索,其中包含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及花蓮市戶政事務所兩處公務機關,共帶回明良臻等7名嫌疑人及4名證人,經調查員詢問後,預計稍晚將送花檢複訊。
花檢指出,2月間接獲最高檢察署檢送民眾檢舉資料以及民眾告發,指稱花蓮市有戶政人員登門向民眾查詢罷免提議人名冊簽名真偽,疑涉不法情事,檢察官立即分案偵辦,並指揮花蓮縣調站函詢中央選舉委員會、向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調取相關資料。
經詢、訊問相關證人後,檢察官認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之查對屬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權責,而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提議人名冊簽章,被告明良臻等人明知此事,卻涉嫌利用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的機會,於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的個人資料,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44條、第16條等罪嫌。
花檢表示,為釐清事實,檢察官於25日指揮花蓮縣調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花蓮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後續亦將儘速偵辦以查明真相。
花檢強調,偵辦案件並無預設立場,認事用法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籲請外界切勿恣意揣測,留給檢察官純淨的辦案空間。
上稿時間:09:40
更新時間:15:11(新增花蓮地檢署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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