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亞離台仍可申請團聚最長可待6個月 移民署:個案審查決定是否放行
(菱傳媒/台北報導)中配「亞亞」劉振亞涉武統言論,遭移民署廢止依親居留許可、限期離境,她已於昨晚搭機出境。另兩位同樣被廢止依親居留許可的中配「小微」和「恩綺」,移民署今(26日)表示,依規定須於31日前離境。至於亞亞仍可申請探親部分,移民署今天說,若她提團聚經受理將依法審查,並會商陸委會等機關,未來將視個案條件決定是否放行。
亞亞、小微、恩綺因鼓吹武統,遭網紅「八炯」及網友檢舉,移民署會商相關單位認定屬實,廢止依親居留許可,其中亞亞被要求最晚25日限期離境,儘管劉振亞與老公黃君宏先後興訟請求讓劉續留台灣,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劉「鼓吹戰爭宣傳」、「危害社會安定」駁回其訴,亞亞最後昨晚從松山機場離台。
至於另兩人,移民署今指出,已依規定限令「小微」及「恩綺」必須於31日前出境,若未依規定出境,將依法執行強制出境,堅定嚴正執法。此外,截至目前為止,移民署也尚未收到兩人的相關訴願書。
針對劉振亞昨晚在機場發表聲明和訴求說,經和律師溝通後認為要尊重台灣法律程序,會「清清白白的離開」,但希望後續申請團聚程序時,內政部和移民署能依法行事,而非阻止她。移民署表示,「亞亞」若申請以團聚或探親等事由來台,受理後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法令審查,並會商大陸委員會等機關提供意見後,依規定作成准駁決定,並通知當事人。
根據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為台灣人民之配偶申請團聚,主管機關經審查後得核給一個月內停留期間許可;通過面談後准予延期,期間為5個月。探親停留時間依申請人身分不同,像是父母、繼父母為1至3個月,每次延期不得逾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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