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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 菱傳媒

鄭文燦涉貪「仍有串供、逃亡之虞」 限制出境再延8月


鄭文燦涉貪「仍有串供、逃亡之虞」 限制出境再延8月

(菱傳媒/綜合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起訴,去年8月27日起訴移審時,同案包括鄭文燦在內5羈押被告均獲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由於境管期限將屆,桃園地院上周召開訊問庭,合議庭裁定今曝光,考量被告5人供詞有出入,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包含鄭在內的5人皆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鄭文燦涉及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案涉嫌收賄500萬元,與前台塑高層白手套廖俊松與其長子廖家興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屆滿,桃園地院繼15日審理侯水文、廖俊松、廖力廷3名同案被告後,17日再開庭訊問另外2名被各包括鄭文燦與廖家興等2人。



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5人所涉罪名之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考量其等所陳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所述有所差異,復衡以其等之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之情節程度,有事實足認上開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桃園地院續指,審酌本案審理進度及侵害公私法益之程度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上開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認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及必要性俱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



合議庭說明,經查被告鄭文燦經訊問後,就其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部分否認犯行;被告廖俊松就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的非公務員對公務員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部分坦承犯行,但就涉犯侵占罪嫌部分否認;被告侯水文、廖力廷就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的非公務員對公務員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部分坦承犯行;被告廖家興就所涉犯侵占罪嫌部分坦承犯行。



合議庭表示,於審判期間,限制出境或出海的期限一次不得超過8個月,至於限制的累計時間,依據罪刑不同而定,若最高刑期是10年以下的罪,限制累計時間不得超過5年,其餘罪名累計不得超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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