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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 菱傳媒

鄭文燦案恐逆轉?週刊爆檢方偽造證據 關鍵會議栽贓成密會喬事


鄭文燦案恐逆轉?週刊爆檢方偽造證據 關鍵會議栽贓成密會喬事

(菱傳媒/台北報導)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涉嫌收賄500萬元,遭起訴求刑12年。據《鏡週刊》報導,近日桃園地院在準備程序時,竟然發現檢方偽造勘驗證據,該場會議明明是由鄭文燦帶領一堆官員與廖氏父子討論開發案,起訴書中直指該場會議是鄭與廖氏父子3人密會,且配合業者先行開發,但這完全與事實不符,有濫權起訴爭議,案情恐跟著大逆轉。



據《鏡週刊》報導,合議庭5月22日首度勘驗被檢方列為起訴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檔,這場會議是2016年12月13日在桃園市政府召開的官商討論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鄭文燦除找來桃園市秘書長、地政局長與產發局長及相關科長與會,向廖氏父子說明桃園市政府的立場,也沒有下結論要替對方解除百分之百地主同意才能進行開發的緊箍咒。



報導指出,該錄音檔是由檢察官陳嘉義交代檢事官製作完成的逐字稿譯文,沒想到勘驗發現,明明是鄭文燦率領市府一級主管與業者廖氏父子討論開發案的解決方案,譯文竟然刻意遺漏其他官員發言內容,僅留鄭文燦與廖氏父子3人對話,讓外界以為鄭文燦早跟廖氏父子密會喬好,後面的5場會議只是在過水套招。陳嘉義還在勘驗逐字稿譯文後親筆寫下「經勘驗無誤」等字,並作為起訴的重要證據呈報給法院。



桃檢檢察官陳嘉義。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報導提到,時隔半個月後,桃院在6月17日再次召開第六次準備程序庭審理,陳嘉義突然拿出預先擬好的稿子表示,「若有資料沒提出的原因很簡單,只因為那些內容根本與案情無關,可能只是被告或他人的私人生活細節,對案情影響不大的枝微末節,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或已被其他證據重複證明過的內容。」



此外,據《鏡週刊》取得完整監聽譯文對話,顯示送錢金額與過程皆是廖氏父子單方面的說詞,與起訴書所載行賄過程有多處兜不攏,檢辯針對起訴書三個主要爭點,首先是鄭文燦的律師在法庭強調,根據完整譯文對話,顯見雙方沒有合意,是廖俊松強塞錢在桌子底下,並無起訴書所講,廖父用手勢比五,鄭還用台語回稱「知、知、知」等情節。



針對《鏡週刊》的報導,桃檢表示,該場會議並非正式的機關會議,因此才以私下會議說明,並非是指「被告3人密會」,另外,待證事實是要證明鄭文燦與廖俊松有就土地變更事宜討論,就為此摘要記載,並無勘驗不實情形。檢方強調,檢察官偵辦本案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遵守刑事訴訟程序,對於被告等人涉犯罪嫌所提出之證據務求詳實明確。因此,就偵查中檢察官之取證偵查作為是否適切,倘有相關意見,允宜於法院審判程序中具體主張,再由法院為適法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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