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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 台灣好新聞

憲法法庭判「有條件死刑合憲」 國民黨轟成「實質廢死」,與人民感受有落差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判「有條件死刑合憲」 國民黨轟成「實質廢死」,與人民感受有落差
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2(圖/資料照片,圖源:台灣好新聞編輯部拍攝)

對於近年死刑執行進度議題,目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37人,全都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憲法法庭今(2024)年4月23日辯論終結後,今(20)日下午正式宣判,判定死刑並未違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中國國民黨表示對於釋憲結果表達遺憾。國民黨批憲法法庭透過空洞、適用不易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加以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國民黨強調,民進黨在黨綱的《自由人權》章節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同樣直指民進黨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

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縮限範圍,但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有明確態度,而並非用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也表示,目前死刑定讞與執行本有嚴謹程序,並賦予被告充分救濟途徑,自2020年3月31日判決沈文賓死刑定讞、同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後,已逾四年零判死、零執行。現行審判實務中,對被告人權早已有非常完整保障,確定判決經過各審級法院一再檢視認事用法之合法性、合理性與正當性,審認被告犯罪動機與目的具特別可非難性、犯罪手段為特別殘酷、對社會秩序具嚴重破壞及危害性,而可證立死刑制度並無不妥。憲法法庭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但在修復式司法成效依舊不彰的今日,欠缺配套的憲法解釋,不過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更是讓問題治絲益棼。

李彥秀分析,法務部在釋憲辯論時提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但釋憲案的縮限解釋不但畫蛇添足,更是身為最高司法機關,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恐怕衝擊基層司法部門信心,一再增加的門檻,更是影響承審法官依法判決死刑的心證,恐怕等同於實質廢死。

李彥秀進一步指出,此次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卅七名死囚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預期有極高可能檢察總長將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進而撤銷原死刑判決,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退而求其次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

李彥秀強調,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死刑經合憲性限縮解釋所衍生例如事實審法院如何認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無期徒刑制度如何檢討調整,不過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者。不僅讓司法者遭受恐龍法官、象牙塔裡法匠之譏,更讓司法與人民相形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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