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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 警政時報

「青松健康安養機構」失智老婦廁所跌倒 黃仁:受理陳情如有違失應予裁罰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台中市青松健康安養機構5月29日深夜發生一起安養人於機構內廁所不明原因跌倒,後腦直接撞擊地面,造成頭皮撕裂傷與全頭部、頸部多處大片瘀血,屬於明顯高衝擊性外傷事件,因事件當事人家屬不滿青松健康安養機構處置態度,國民黨平地原住民立委黃仁受理陳情今(30)日召開協調會,惟青松健康安養機構並無人出席。



「青松健康安養機構」失智老婦廁所跌倒 黃仁:受理陳情如有違失應予裁罰
安養人陳姓老婦人於青松長照烏日住宿型機構內廁所不明原因跌倒,後腦直接撞擊地面,造成頭皮撕裂傷與全頭部、頸部多處大片瘀血。(圖/家屬提供)

根據家屬陳情指出,事件發生迄今月餘,青松健康安養機構完全不聞不問,未曾出面向家屬說明、慰問,對於在機構內發生如此的重大意外,不應置若罔聞,裝聾作啞。黃仁獲悉後大聲疾呼,事出必有因,安養機構應善盡社會責任與道德良心。



「青松健康安養機構」失智老婦廁所跌倒 黃仁:受理陳情如有違失應予裁罰
黃仁國會辦公室主任丁國華主持召開協調會,青松健康安養機構卻無一人出席。(圖/家屬提供)

事件當事人,現年81歲,具中度失智診斷的陳姓老婦人是於今年5月28日至6月4 日入住青松長照烏日住宿型機構,係以24小時全日型照護方案為前提,委由機構承接日常起居與安全照護責任。入住時,家屬已完整告知長輩病史、行動狀況與風險評估,並簽署相關照護同意書。



「青松健康安養機構」失智老婦廁所跌倒 黃仁:受理陳情如有違失應予裁罰
由於青松健康安養機構系上市公司,金管會方面將知會證交所,進一步關注青松健康安養機構股市交易情況。(記者包克明 攝)

陳姓老婦人於機構內廁所不明原因跌倒,當時並無照護員陪同或即時發現,直至長者受傷倒地後才通報處理。陳婦跌倒時後腦直接撞擊地面,造成頭皮撕裂傷與全頭部、頸部多處大片瘀血,屬於明顯高衝擊性外傷,外觀傷勢怵目驚心,送醫急診後立即進行頭部斷層掃描與傷口處理。


事發後,陳姓老婦人身心狀況急遽退化,包括反覆性頭痛、長時間昏睡、食慾降低、行動不穩、認知反應遲緩等。醫師明確表示,母親頭部外傷、頭皮之開放性傷口挫傷、頭皮血腫,須門診追蹤治療 持續觀察是否有慢性硬腦膜下血腫或腦震盪其他後遺症等風險。至今家屬持續照料並進行後續醫療追蹤,由於案情尚未明朗,精神壓力極為沉重。


由於青松健康安養機構並無人出席協調會,衛服部長照司將針對青松健康安養機構設備軟硬體進行檢查及評鑑;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則將針對本起意外事故進行調查,如青松健康安養機構有違失情形,將依法裁罰;由於青松健康安養機構系上市公司,金管會方面將知會證交所,進一步關注青松健康安養機構股市交易情況,要求該機構善盡企業責任。


家屬表示,家屬非惡意追究責任,而是理性面對本事件的嚴重性與事實所造成的實質損害。由於母親目前身心狀況急遽退化,懷疑此次跌倒非單純意外,而是反映出照護機構在高風險個案之日常管理上,未落實巡視與防範措施、未提供必要的廁所防滑與緊急呼叫設備、也未即時發現事故發生。


家屬指出,家屬已完整配合入住前失智風險說明,機構作為專業單位,自應具備辨識與處理高齡失智者之照護義務。不希望此案演變為爭訟,但亦不接受機構以「老人本就易跌倒」、「無人能證明事發經過」等言語輕描淡寫,逃避其應負照護責任。家屬期望本於合情、合理、合法,完全立基於損害事實與法律依據,盼機構本於誠意處理,勿讓此事件升高至社會或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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