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風聞奏事》解已不在任的職:內政部顢頇而低級
內政部稱史雪燕未提出放棄「中國籍」的證明文件,這只是為了混淆視聽,因為內政部大可透過海基會,向「中國」查證史雪燕的國籍是否仍存在。內政部不此之圖,只說明了民進黨政權以權玩法,顢頇而低級。(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內政部近日函文南投縣議會,解除史雪燕的議員職務,並自2021年8月26日宣誓就職日起生效。但2022年底史雪燕因競選連任失敗,早已卸任議員職務,又有何職務可解呢?內政部此時做出「無職可解」的解職處分顯然有詭,不免讓人質疑此舉的目的,是針對民眾黨將遞補不分區立委的李貞秀,而真可謂是「世芳舞劍,意在貞秀」。
史雪燕多年前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戶籍法」的規定,已因設定戶籍而同時發給了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這也就是說,史雪燕從居住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人民,依法改變身分為「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人民,故此身分於達一定年限後,依法即可競選或擔任公職。
現今內政部做出的解職處分是依據「國籍法」,認定史雪燕擔任南投縣議員前,並未依法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然而,選委會當初審定史雪燕的候選資格時,即非依據「國籍法」中「歸化」的情形,進而再依「選罷法」認定「歸化」已達一定的年限。
更關鍵的問題是,中華民國憲法及其所建構的法制體系,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因此,民進黨政權把「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視為外國,既違憲也牴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的規定。
日前馬英九基金會邀請大陸師生來台訪問,入境時內政部的境管機關為何不查驗他們的「護照」?而是查驗我方先發給的一張「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如果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是外國人,為何不像其他外國人一樣,承認他們所持的護照呢?而且,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為何還要加上「臺灣地區」呢?
史雪燕在臺灣設定戶籍後,返回家鄉就必須辦大陸發給的「台胞證」,因原有等同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分證」已失效。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允許雙重國籍,只要取得他國國籍者即喪失其國籍。
內政部即使要搞台獨化中華民國的「兩國論」,查知對岸的相關規定並不困難。內政部稱史雪燕未提出放棄「中國籍」的證明文件,這只是為了混淆視聽,因為內政部大可透過海基會,向「中國」查證史雪燕的國籍是否仍存在。內政部不此之圖,只說明了民進黨政權以權玩法,顢頇而低級。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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