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王郁文貪466元獲罪 發2千字長文喊冤:不懂法官怎麼想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遭判7年4月,前助理王郁文始終不認罪,仍遭判2年、緩刑5年,她昨天(26日)在臉書發2000字長文,提到自己這輩子從來沒想到會被判刑,就算有緩刑,心情也很難平復,至於是否上訴,她直言「這個問題可能會困擾我一陣子。」
王郁文昨天在臉書發文,提到自己在擔任助理職務期間,從未拿過職務上的任何好處,離開的原因也不是因為高虹安為人如何,而是自己面對網路出征文化、無法理性討論的過程,無法消化,導致在擔任助理大概3個多月後就發現自己出現身心失調的狀況。
王郁文接著說道,但她看著第一會期時的同仁,每個人都很辛苦,提離職時被慰留,她想再試著做一段時日,「這整個過程跟零用金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檢察官不知道為什麼總認為我是因為零用金而離開。」
對於外界質疑她當時是8月底離職,為什麼還可以領9月薪水與加班費?王郁文解釋,起訴書只提到她8月底傳訊息給行政主任通知要離職,詢問是不是要交還助理證、鑰匙等,檢方卻未揭露當時行政主任回覆她,高虹安還沒有同意。
王郁文說明,這也意味著,即便她已經提出辭呈,事實上並未真的離職,她繼續做到9月,等工作完成交接後才離開,而且檢方在一開始的起訴書裡就已經排除9月薪資、加班費不在起訴範圍內。
至於購買生理用品、薑母茶等私用品,王郁文表示,當時她發現辦公室沒有備品,便去立院合作社買,然後看到常喝的黑糖薑母茶,便順手買回放在公用區,讓想喝的人自己去拿,「就這麼單純至極的事情,也可以被無所不用其極地說是高虹安私用。」
王郁文指出,法官認為,她當初跟高虹安議定的薪資是每月4萬6000元勞健保外加,也就是在她的認知裡,從薪轉戶實際領到的薪資,只要不會和4萬6000元差異太多,就是她應該拿的薪水。
王郁文說到,後來行政主任告訴她,會在本薪加2500元,當下沒有多想,法官卻認為2500元和加班費總計8223元是浮報,「然後再扣掉(我也不知道法官怎麼算的)支出,我的貪汙部份就變成466元了。」
王郁文坦言,她不懂法官的判決,讓她覺得加班費拿來做零用金可以,但增加的本薪拿來做零用金就不行,就算她應得那樣的本薪,就如同她應得那樣的加班費一樣。
(延伸閱讀:市長停職期間薪水全砍 高虹安:原本就要捐出去)因此,她曾在庭提問,她理應獲得的薪資,到底要怎麼做才不違法?法官思索後回應她,如果她那時候還給立法院應該就沒關係了,「我只能說人生很難,立法院哪裡可以有接受薪資退回的管道?拜託各位助理前輩告訴我。」
針對是否上訴,王郁文認為,這個問題可能會再困擾她一陣子,「畢竟,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我想我的心裡已經有悲傷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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