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希緊咬黃珊珊 控她為財團打官司「合理化跨國高利貸剝削移工」
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第17名的徐瑞希,24日在臉書宣布退黨,並直指退黨原因就是因為該黨立委黃珊珊助長財團剝削移工。黃珊珊隨後回應,她過去擔任律師時,曾接受「力通集團」仲介公司委任成為訴訟代理人,但法院已判決無罪。
不過徐瑞希今天(26日)繼續發文,認為案子雖判決無罪,「但證據不足不代表跨國放高利貸剝削移工是合法的,財團不但繼續做、還越做越大,請問這不是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什麼才是?」
徐瑞希今天在臉書發文提到,「如果不是蔣爸借錢給那些外勞,那些外勞怎麼能來台灣工作賺錢?」今年2月在黃珊珊立委辦公室聽到她講這番話時,我非常驚訝。她叫得親熱的「蔣爸」是台灣最大的移工仲介「力通」的老闆蔣德明。
徐瑞希指出,「台灣製造:高明的移工債務剝削鏈」報導指出,力通老闆蔣德明在菲律賓成立E-cash貸款公司,找當地人作為名義上的負責人,專門提供來台移工貸款,透過其台灣的仲介母公司,或在台灣設財務索債集團,一條龍的剝削移工。此外,在台灣也以高利貸放款給急需錢的移工,再以借款匯到國外再轉回台灣的繞道作法,利息(含手續費等)高達80-150%,避開台灣規定的20%重利罪。
徐瑞希認為,律師選擇什麼客戶是他的商業選擇,但黃珊珊做仲介公司訴訟代理人做到合理化這種跨國放高利貸剝削移工、違反國際禁止的人口販運行為,令人不以為然。案子經法院依相關事實雖判決無罪,但證據不足不代表跨國放高利貸剝削移工是合法的,財團不但繼續做、還越做越大,請問這不是「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什麼才是?
徐瑞希提及,2月立院開議之初,民眾黨提出幾個優先法案,例如「吹哨者保護法」草案,民眾黨本會期結束都沒能送進立院,但黃立委主導的黨版「融資公司專法」草案卻能搶進一讀。
徐瑞希表示,「融資公司專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遏止融資公司所導致的亂象」,政府相關部門沒有管好高利貸公司,例如金管會要求的普惠金融,有沒有督導金融機構改進等,可以探討。但黃珊珊主導「融資公司專法」草案設計「金融特許」制,讓政治力有機可介入上下其手,順便再夾帶準金融同業的優惠拆款利息?這些疑慮在立法過程必須嚴格檢視。
徐瑞希說,政府有法還管不好的事、立委就另立專法來管,讓放高利貸公司就地合法化;這樣說來,8萬多失聯移工連國安查緝大隊都捉不好,是否也改幾條法條,讓失聯移工就地合法化?黃立委依法不能執行律師業務,但若目前還主導經營律師事務所,是否事務所還繼續為仲介財團代理嗎?否則,主導介入融資公司合法化的立法工作合適嗎?
徐瑞希奉勸黃珊珊,好不容易做上立委,不要拿做律師選擇有錢客戶做生意的心態,做出助長財團、讓弱勢者遺憾的立法。(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曾獲民眾黨提名不分區 徐瑞希為「移工議題」砲轟黃珊珊:核心價值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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