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彭振聲羈押禁見理由曝光 北院認定其為京華城案「上層關鍵角色」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延燒,台北地院羈押庭今天凌晨3點宣布裁定結果,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將柯「無保請回」當庭釋放,彭振聲則遭羈押禁見。針對彭振聲部分,北院說明裁定理由,指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認為彭涉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裁定對其羈押禁見。
不過,北院指出,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此外,北院表示,彭振聲雖辯稱,他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都是依法行政等,但彭振聲當時為都委會會議主席、本案PM(專案管理人),在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且彭還身為台北市副市長,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
另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本案上層共犯,其等前此經本院訊問後,亦均否認犯行,並均為本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綜上,堪認被告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
北院指出,本案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情形,其等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彭振聲有勾串共犯之虞。
(延伸閱讀:柯文哲步出北院感謝小草力挺 重轟檢廉「這兩天極盡壓迫凌虐」)至於羈押必要性部分,北院則提出3點理由:首先,本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利益及賄賂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之公益甚重。
再者,北院表示,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綜上,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
最後,北院認為,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綜上,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責任編輯: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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