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撤回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 婦團呼籲:應廢除墮胎罪
法務部上月底稱,為了保護懷孕婦女身體自主權及胎兒生命權,預告進行墮胎罪修法,並將墮胎最罰金從最高3000元提高至8萬元,引起各界強烈反彈,婦女團體今天(5日)上午與民進黨立委范雲、黃捷等人舉行記者會,要求法務部撤回該草案,推動廢除墮胎罪。到了中午,法務部態度大轉彎宣布,由於目前未獲共識,決定撤回草案預告,再行研議。
法務部10月29日對墮胎罪進行修法預告,修法草案內容為,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
不過該預告遭到婦女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猛烈抨擊,婦團質疑法務部不順著國際趨勢廢除墮胎罪,竟倒行逆施,加重罰金至原先26倍以上。民進黨今天與婦團召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撤回修法草案。
法務部中午態度大轉彎,撤回草案預告,發出新聞稿稱,辦理刑法墮胎罪章修正草案之法案預告程序,經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認本罪章之修正涉及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議題,各界意見對於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目前尚未獲得共識。爰撤回草案預告,再行研議,以期周延。
對於法務部撤案,立委黃捷透過臉書表示,感到欣慰,每一個議題都是如此,越多人大聲且勇敢地表達意見,議題才會起變化,並提到代孕議題也需要各界一起關注、站出來,讓衛福部知道該議題的嚴重性。
婦女新知也發出聲明表示,11月1日發起的連署,不到5天就收到超過52個團體、共4403個個人,其中含學者約80人加入連署,更有許多民眾留言表示不敢置信台灣的刑法還有墮胎罪。
婦女新知指出,肯定法務部願意傾聽民意懸崖勒馬,但廢除墮胎罪、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才是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正解。
婦女新知呼籲,法務部應盡速提案廢除刑法墮胎罪,並與衛福部進行跨部會研議,將人工流產相關事宜於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刪除配偶同意權條文,以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精神。(責任編輯:鄭宏斌)
據行政院資料,聯合國大會1979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並在1981年正式生效,其內容為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此一公約也被稱為「婦女人權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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